南通市通州区地块项目消防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地块项目消防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R2022-010地块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R2022-010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高新管备[2023]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润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南通润顺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消防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起朝霞路绿化带,北至用地界,东起希望路绿化带,西至竖石河绿化带。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性质为R2居住用地,占地面积约 *****㎡,容积率2.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配套用房1350㎡;地下建筑面积约*****㎡ 。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 777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56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6 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 一 标段,通州区R2022-010地块消防工程的范围包括以下系统的施工安装、设备供货、安装督导、调试、验收及其他相关服务,并承担上述所有费用:

(1)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含消防电话)

(2)漏电火灾监控系统

(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4)防火门监控系统

(5)一氧化碳探测系统,包含设备安装,系统布线、系统调试及验收等。

(6)喷淋系统

(7)消火栓系统(不包含总包永临结合的管道,不包含室外消防管网和室外消火栓)。

(8)消防广播系统。

(9)包括所有灭火器和灭火器箱的购买和按照要求放置到位(含配电间、机房等处)。

(10)根据图纸采用组合式消防箱处,内含内置器材及干粉灭火器;采用独立消火栓箱处,灭火器箱(包括灭火器)分开购置。

(11)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水箱由消防单位施工,消防水箱补水管由消防单位施工;消防水箱后(如有稳压泵的为泵后)的喷淋、消火栓管道及阀门管件由消防单位施工。

(12)包括自身安装范围内的保温工程,(屋顶消防管道保温)。

(13)包括自身安装范围内的一切封堵(含防火、防水封堵,原则谁用谁封堵)。

(14)包括消防及人防通风的排烟、送补风、排风设备、控制箱等的供货、安装、管线敷设以及联动施工、调试、系统试运行等(总承包单位负责到控制箱的上桩电源为止),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对土建部分进行技术指导及技术监管,并确保排烟系统通过消防及人防(如有)验收。

(15)地下室防火卷帘门供货安装由中标单位完成,消防联动线路、统筹调试由消防单位完成,总承包单位负责到控制箱的上桩电源为止。

(16)包括消防通风系统与人防(如有)系统的连接及切换控制的施工、调试等。

(17)负责所施工范围的所有消防检测、人防检测(含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通风检测及消防部门、人防部门要求的其他一切检测工作),承担上述费用,保证按甲方要求通过上述检测。

(18)包括地下室及其他建筑物的挡烟垂壁的供货、安装,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对土建部分进行技术指导及技术监管,并确保挡烟垂壁系统通过消防验收。

(19)不包含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双电源供电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到控制箱的上桩电源为止。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 月 26 日至2024年 2 月 6 日 14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6 日 14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润顺房地产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州区江海圆融汇1号楼13楼

地 址:

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广和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人:

朱仲英

电 话:

0513-********

电 话:

051*****0810-803、134*****652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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