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屏山县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屏山县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屏山县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4月1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中共屏山县委(以下简称县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7月1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中共屏山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领导班子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准把牢正确整改方向。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常委会会议系统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持续筑牢信仰基石,彰显政治立场、政治忠诚和政治能力。

(二)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8次,传达贯彻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安排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并带头领办14个重点整改任务,率队到现场调研实情、听取整改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层层压实责任,责任县级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直接整改;责任单位主动查摆问题、认真履行整改职责,形成整体联动工作格局。

(三)制定务实措施,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巡视反馈意见逐项研究、逐条分析,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高标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77项具体问题、260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定期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责任县领导每周会商调度,县委常委会会议每月研究,确保问题整改见实见效。

(四)强化组织实施,形成巡视整改工作合力。针对每项问题建立整改专班,在整改工作未完成之前,保持专班人员不变动,做到一抓到底。落实全面监督和日常监督要求,县委巡视整改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查看、提醒谈话等方式,把监督贯穿整改全过程,将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动态分析整改效果。

(五)深化工作统筹,坚持“四个融入”提升整改成效。加强工作统筹、力量统筹,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第二批主题教育整改整治问题相结合,一体抓好整改落实;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同业务工作、发展改革、自身建设融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召开十四届县委六次全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中共屏山县委关于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幸福奋进新屏山。修订完善《中共屏山县委工作规则》《中共屏山县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不断提高议事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建设绿色生态发展先行区。

一是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嘱托,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干部培训必学内容,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常委会会议每季度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重难点问题。印发《屏山县科级领导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科级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档案。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将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的23项措施进一步分解并推进落实,目前已整改完成19项,其余按时序推进。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印发《屏山县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屏山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等文件,采取部门会商研判、约谈企业、专班巡查等举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精准管控“四源”,立案查处涉及企业大气环境违法行为7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件。与叙州区建立联动机制,对建筑工地、秸秆禁烧等污染源进行巡查。

二是狠抓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围绕省委支持宜宾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工作部署,统筹谋划绿色低碳产业;开展GEP核算,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2023年10月26日,宜宾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试点工作会在屏山召开;印发《屏山县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助推宜宾市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形成屏山特色的绿色低碳生态优先发展新模式。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源头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照《屏山县优化服务推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绿色低碳企业予以政策扶持。实施电动屏山计划,累计投入50辆电动出租车,建成充电接口462个。开展有机产业示范基地培育,累计取得有机证书(含转换)38张,培育茶叶、水果等有机农产品基地9个1834亩。

三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屏山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针对电价、土地、设备等15个方面出台激励政策。围绕纺织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和先进动力电池材料产业配套,招引新方程年产20万吨石墨增碳剂、雅士德20万锭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纺纱等5个附加值高、单耗低、环境容量需求小的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持续开展低效企业整治,按亩均营收、亩均税收等指标进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政策扶持、技改升级或淘汰转产,有效处置闲置企业、盘活低效企业9家;制定《屏山县“十四五”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测算方案》《屏山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方案》,对园区内涉气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下达削减目标任务,为后续项目引进入驻留出空间。强化企业服务,调整完善企业“1+1+1”联系服务制度,26名县级领导、42个县级部门每月入企收集化解困难问题。2023年累计收集困难问题188件、已协调解决179件、化解率95%。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加大招商推介,组建成渝招商专班,编制《成渝地区招商攻坚行动方案》,鼓励屏山县企业到成渝两地参会参展;2023年,县领导率队赴成渝两地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11次,在成渝两地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共3次。扎实开展项目招引,围绕机遇清单,邀请成渝客商来屏对接洽谈项目。2023年,邀请成渝客商来屏对接洽谈项目10次,签约落地项目6个,总投资26.5亿元。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统责任,2023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研究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和常规统计、“五经普”工作10余次。持续提高依法治统能力、增强依法统计意识。2023年6月以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3期、参训3500余人次。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印发告知书2.5万份,制作短视频、快板作品,通过网络平台宣传1000余条。持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对各统计专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各专业报数时严格逗硬“数出有据”原则,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完整。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统筹联动,推进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在信息共享、人才选派、协同配合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三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和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全县各级干部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认识。印发《屏山县2023年耕地整改恢复方案》,加快推进流出耕地整改工作,已整改完成2.04万亩。加强工作宣传,印发加强耕地保护和流出整改工作宣传资料2800份,印发《共同保护耕地.端牢自己的饭碗——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份,在全县社会公开栏张贴并向群众分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健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工作制度,对耕地保护常态化管理。

3.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一是站位全局谋发展,破除发展瓶颈。制定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印发《屏山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2023年屏山县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持续做优一产、做强二产、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实施,2023年完成重点项目投资116.59亿元,谋划储备重点项目240个,为推动全县项目投资高质量发展做实底部支撑。加大县域中西部地区支持力度,支持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产业项目14个,基础设施项目23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浙江省、广东省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提高县委统筹谋划全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对上争取、对外协调,打通对外“大动脉”、畅通内部“微循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定期到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相关政策、资金等支持;加强与毗邻县(区)协调力度,县委主要领导到乐山市沐川县对接屏山县龙华镇至沐川县永福镇道路改造事宜。全力推动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仁沐新高速公路屏山段建成通车,新市至金阳高速公路、岷江二桥加速建设,G353 溪洛渡宜宾境内专用公路整治、S311龙华镇段公路改建项目全面完成,启动S311书楼至锦屏段、安边至书楼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新建农村公路26公里、整治提升42公里,成功创建全省乡村客运“金通工程”样板县。加快电网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完成城孜π线、屏王线、永康110KV变电站等建设,持续提升输供电能力。

三是大力发展强县富民产业。落实产业增收,大力实施农业农村“十大工程”,印发《屏山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园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意见》,持续推动茶叶、水果、白魔芋、黑猪等特色农业发展,推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完成屏山县现代茶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新增茶叶精深加工能力5000吨/年,全县精深加工能力提高25%,2023年前三季度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4.8%、排位全市第一。做实做细工业“五大工程”,着力推进千亿园区建设,完成纺织大道、庄西纵一路、庄西横一路等道路建设,新竣工投产上源一期、万鹏一期、天之华三期等产业项目,印发《屏山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激励盘活低效企业。积极构建农文旅“六大体系”,印发《屏山县推动旅游六大体系建设运行机制》,成立运营宣传(招商)专班,统筹推进旅游市场化运营,马湖府古城已于2023年国庆节正式开园,2023年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8.6%、排位全市第一。落实城乡居民就业,持续打造以“2+1”产业体系为主导的人力资源产业园、零工市场、就业驿站,园区企业已提供就业岗位*****个,同比增长8.6%,推送城乡劳动力就近就业岗位7.9万个、同比增长2.7%,开发公益性岗位3051个。

4.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持续扛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治责任。2023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20余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等指示精神。编制《屏山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7)》,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见》,健全“四大体系”、实施“四大行动”、加强“四大保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加大资金和产业项目投入,2023年投入中省市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万元,同比增加1063万元,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增大。进一步提升防返贫监测精准度,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常态化网格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体系,164个中省市县单位定点帮扶78个村,实现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全覆盖帮扶;强化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共享,快速精准识别监测对象,2023年新增监测对象896户3105人,均落实帮扶措施。顺利通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国、省级考核,创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9个。推动村集体经济促群众增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工作的通知》,完善扶贫和帮扶项目资产运营机制,将经营类资产收益与脱贫户、监测户等低收入群体挂钩,提高农户收入;探索“飞地”合作、资金入股、资源利用等多种运行模式,在56个村因地制宜实施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带动村集体增收400余万元。依法依规推进屏山镇蒋坝村养殖黑水虻、寺坪村种植食用菌、鸭池村和华象村种植油牡丹拖欠农户土地流转费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实地调研,分析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推动黑水虻、食用菌、油牡丹项目转型升级,重新盘活利用土地资源,涉及3个项目拖欠土地流转费已兑现65.398万元,剩余部分已组织法律顾问协助农户追讨,印发《屏山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屏山县农业产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项目管理流程,明确部门、乡镇、村级各方责任。

二是统筹优化配置教育、医疗资源。制定《屏山县学校布局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按照方案有序优化学校布局,计划投资6.9亿元,在全县实施21个教育相关项目;加强县级医疗机构“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县中医医院已达三乙评审标准,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开诊运营,均衡医疗资源配置。全力化解学校“城挤”“村空”问题,通过调研分析、全盘谋划后,计划于2025年7月31日前在城区建成4所学校,新增小学学位2700个、初中学位4100个,目前已投运谢家坝小学和岷江实验中学,新增小学学位1350个、初中学位2000个,完成职业技术学校二期、江南第五小学校等4所学校主体建设。完成25所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校点撤并,计划实施农村办学条件改善项目12个。加快医疗重点专科建设,2023年9月28日,县人民医院同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重点专科建设合作协议》,对县医院儿科、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加强帮扶合作。制定《屏山县卫生人才激励办法(3.0版)》,设立卫生人才激励资金300万元,继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优秀卫生人才制度,不断招考、聘用、引进医务人员。

5.立足移民县城特点全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一是全力抓好移民安置后续工作。加强移民小区改造、提升物业服务水平,2023年新建成投用公厕16个、停车位428个,完成金江小区升级改造,景秀小区、富康小区、明珠小区、永逸小区改造正快速推进,计划通过3—5年的时间,逐步推进其他安置房小区改造;印发《居民小区物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力争实现“物业管理规范、治理水平提升、居民群众满意”工作目标;设立移民安置房维修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安置房共用区域、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目前已派件维修508处。精准包装、储备移民后期扶持项目,2023年争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两批下达项目76个,用于开展农村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发展、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等工作。建立完善研究移民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信访包案责任,积极应对矛盾纠纷,着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移民工程结算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民迁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确规范工程结算程序,目前199个移民工程项目的515个标段已全部完成清理并建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台账。

二是全力保障城乡用水。县委专题研究水利发展规划、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启动重点水利项目规划前期工作,开展重点骨干水利“四个一批”项目谋划,制定项目清单,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要求”分批实施。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水厂扩容项目已正式运行,日供水能力提升至4.2万方;完成县城应急用水保障工程等4个项目建设,新增稳定补充县城日供水能力4.4万方;完成中都镇、新安镇等乡镇场镇供水项目建设,完成锦屏镇场镇饮水长输管线改造,投资800万元新建抗旱人饮加盖水窖999口,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加快第二水源供水保障建设,完成项目设计和建设单位招标工作。

三是办好民生实事切实解决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问题。加快民生项目建设,7个“幸福宜宾”十大工程教育建设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印发《屏山县推进少数民族幼儿“学前学普”工作方案》,开展少数民族幼儿入户摸底和“学前学普”宣传教育,全力引导家长按时送适龄幼儿入学,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屏边彝族乡麻柳村新建幼儿园,新增学位90个,满足屏边彝族乡少数民族适龄幼儿就近入学需求;2023年为屏边彝族乡、清平彝族乡中心校定向招聘彝汉双语少数民族教师7名,不断优化教师配备;实施少数民族幼儿保教费用补助,对屏山籍3—5周岁在屏边彝族乡、清平彝族乡、夏溪乡就读的少数民族入园幼儿进行保育教育费用补助。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覆盖检查15家电动车源头企业3次,处理机动车乱停乱放*****起、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74起;开通全时段运营公交线路4条,覆盖江北、江南、宋家坝、真溪四大片区,新增公交车10辆,发班频率由15—30分钟/班次缩短至10—20分钟/班次;强化宣传教育,依托“双微一抖”平台,制作音视频开展三轮车交通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宣传、交通事故警示、交通违法曝光等16期,开展路面劝导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420余次,引导养成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习惯。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对网络舆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舆情处置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网络舆情管控业务培训,提升全县干部舆情处置能力。强化事前风险排查,常态化排查舆情风险点,由被动应对变为主动作为。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布展工作,已于2023年12月进场施工,预计2024年3月完工。

二是抓高价彩礼整治,倡导文明新风。深入调研,组织专人到乐山市马边县调研学习,印发《屏山县彝族高价彩礼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屏山县彝族婚嫁居民公约》,并纳入彝族乡《村规民约》推动落实。加大文明新风宣传力度和监督执行,发放《屏山县彝族婚嫁居民公约》宣传资料2000余份;建立乡镇、县直部门领导联系彝族职工和镇村干部联系村组制度,发挥彝族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组织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县委主要领导为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定《关于推进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形成年度安排和责任清单。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集体谈心谈话会议,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并对全县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以谈明责、以谈促责、以谈履责。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抓实抓牢“关键少数”监督,印发《县委定期听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责办法(试行)》,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五大党组书记以及相关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报告,以及县委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报告。持续推动“三单一函”发放,2023年派发履责清单提示函82份,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五大党组书记、县委常委履责清单情况3次。

三是加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扛起县委巡察整改领导责任,建立11个问题整改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分管联系县领导巡察整改指导督导责任,以“点球”方式提醒涉及整改单位的5名分管县领导,进一步压实分管联系县领导巡察整改指导督导责任。强化和健全整改督促机制,建立跟踪督促台账,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召开调度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议12次,“一周一调度”持续推动整改,目前11个问题均已完成销号;完善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机制,印发《屏山县巡察整改工作阳光问效评估办法(试行)》,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27件,处分118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8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深入实施铸魂、提能、强基、激励“四大工程”,不断提高运用政策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2023年以来,轻处分案件办理时长同比下降57.3%;重处分案件办理时长同比下降62.5%。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强化监督执纪,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抓实抓细日常监督,推进“四季肃风”制度化。紧盯群众关心关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低收入群众就业补贴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干部作风、行政审批、医疗服务、惠民惠农资金、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0余个。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难题”“廉政坝坝会”等活动,收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00余个,95%的问题已督促推动责任单位完成整改。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以案促改,坚持分层分类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以近年来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为例,县纪委监委向卫健、教育、国企等领域派发以案促改提示函,推动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建章立制加强招投标领域管理。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屏山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落实《屏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应知应会手册》,全面压实招标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对2021年以来的公开招标项目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约40%的项目,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3.强化国有企业监管。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监督。2023年4月成立县恒源集团公司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构建“1办2组”组织架构模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县国资金融中心法人登记,国资金融中心实体化运行,印发《屏山县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用工管理办法》《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文件,规范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县属国有企业审计和巡察全覆盖,修订国有企业审计计划;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巡察,已完成县兴胜公司、县宇客公司、县恒轩公司、县宜江水务公司的巡察工作。

二是严控国企运营风险。印发《屏山县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对资产负债率较大的企业着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将资产负债率指标纳入企业2023年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整合县属国有企业的经营业务,突出主职主业,对企业同质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修订《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印发《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严格追究企业违规投资情形。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整顿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对高管进行战略解码训战,中层及以下员工分6个班开展全覆盖专业素质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职工思想素质和市场经营业务能力。

4.持续深化纠治“四风”。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提升规范用车意识,完善公务用车标准化使用台账。优化租赁模式,将63辆应急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四川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在各乡镇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运营,严格按照“一事一租、一租一还、一还一结”模式进行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公车安全、规范运行。持续加强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学习,严格执行《公务员奖励规定》《四川省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

二是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印发《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3—2024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纠治“四风”工作任务,坚决防止出现翻新变样、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纠治“四风”工作力度,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发展共识。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修订完善《中共屏山县委工作规则》《中共屏山县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将《屏山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共屏山县委工作规则》等10个重大决策制度文件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学习。加强监督执行力度,把县委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等情况列入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检视内容。

二是注重广泛征求发展意见。充分听取有关意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广泛参与到文旅开发、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全县上下一条心、共下“一盘棋”的格局;在审议重点项目等会议上,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2023年在开展项目谋划和储备时,向县人大、县政协、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征求意见6次。

三是做好宣传报道。在屏山发布(微信、微博)公众号、融屏山APP、屏山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等媒体平台开展民生项目相关报道180余篇(次);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项目建设”和“发展规划”专栏,对重大项目进行集中公开,共计发布信息320余条,及时公开工程进度、效应发挥等。

2.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干部培养力度。实施年轻干部“薪火工程”,开展年轻干部政治素质综合测试,对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年轻干部加强重点关注与培养锻炼,将干部放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一线磨砺锻炼;制定《屏山县女少非青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完成少数民族干部“蓄水池”建设,储备少数民族后备干部5名。

二是围绕骨干产业发展培养配置人才。组织开展产业人才队伍现状摸底,制定屏山县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和印发《屏山县产业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试行)》,先后赴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大学等13所省内外高校开展引才宣介,与西南大学共同举办纺织企业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吸引1000余名高校学子“线上+线下”参与,来屏求职人数较往年同比增长339%;截至目前,2023年已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29名,其中,符合主导产业方向人才15名,占比51.72%。紧扣长远发展储备优秀人才,举办“家燕归巢”暑期实践活动,吸引在宜高校524名学子参加活动,其中,符合主导产业方向学子167名,占比31.8%。加大推荐选派干部人才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力度,推荐3名专业技术人才到省级机关单位、高校等顶岗培养,选派15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嘉兴交流学习。

三是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鲜明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从一线中提拔重用后备干部,已从一线进一步使用干部34名,占比85%。加强干部担当作为关心激励体系建设,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新十条措施》,以实干实绩来评优评先、定向培养、提拔重用。探索专项座谈、家访走访等方式,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了解干部困难需求。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持续动态更新全县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信息库,以专班下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城乡治理等重点工作,盘活干部资源,目前已组建工作专班3个。

3.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功能和政治功能。

一是培养储备村级党组织书记及后备力量。持续实施“聚火”工程,加大在外务工人员、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回引力度,按照每村至少储备35岁左右、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后备干部2名的标准,全县储备村级后备干部651名,35岁以下481人、占73.9%,进一步优化村级后备干部储备。深化实施村级后备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育,加大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力度;全力推进党员发展,2023年度新发展农村党员78名,其中,35岁及以下67名、占比85.9%,大专以上学历69名、占比88.5%。全力推进“标兵”书记选育工程,制定《屏山县“标兵”书记选育八条措施》,建立“标兵”书记推荐人选库,成功选育市级“标兵”书记1名,县级“标兵”书记10名,全力育强乡村振兴“头雁”队伍。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成效。完成应换届的12个移民安置小区和1个商品房小区业委会换届工作,选出14名党员任业委会委员,后续将在业委会换届中加强引导,常态化提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比例。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小区党组织49个,实现53个移民安置小区党组织全覆盖。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效能,建立屏山镇南城社区“面对面”议事协商制度、组建议事队伍,打造议事协商平台,常态化开展议事协商,完成金江小区、丽都小区“睦邻空间”打造;目前,已优化“屏山微家园”居民生活缴费、掌上公交等便民服务功能,开展志愿服务35场,后续将继续创新活动载体,引导群众共建共治共享。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

开展集中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8次,传达贯彻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安排部署、督促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县委巡视整改办定期收集情况报县委,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质落实到位。压实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完善县领导会商调度机制,各县领导扛牢“一岗双责”责任,形成整体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从严抓实问题整改,制定《屏山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长效机制,对标销号管理办法,紧盯时限节点,推动整改完成。

2.加快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进度。

一是强化县属平台公司监管。印发《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用工管理办法》,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规范监管、规范运行。组织企业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导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的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廉洁教育,组织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职工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提升廉洁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组建追缴工作专班,对相关项目依法开展追缴。建立每月会商机制、横向工作联系机制、部门常态化联络机制,全面落实“应收尽收”要求。

三是强化安置房、商品房登记办证管理。进一步对移民安置房产权登记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形成处理方案,做到“应发尽发”。对商品房办证开发楼盘进行清理,畅通办证渠道,做到“应办尽办”。印发《屏山县房地产领域长效监管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解决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瓶颈”问题,保障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强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县委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审计部门监督责任和被审计单位整改直接责任,印发《屏山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工作措施》,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着力解决2020年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反馈问题。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已完成问题整改并销号。着力推进市、县审计部门反馈问题整改,对14个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具体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整改措施,目前完成问题整改11个,其余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常态化推进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始终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和县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始终做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保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共性问题、系统性问题持续分析研判,举一反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后续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全过程把控整改进度、整改效果。对各项工作中新发现的漏点和堵点问题,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发现一个、解决一个。

(四)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县委“ 115”总体谋划,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升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以精准务实举措推动屏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月26日至2月16日。联系方式:0831-*******;邮政地址:四川省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县委办(县委巡视整改办);邮政编码:******;电子邮箱:*********@qq. 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视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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