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Q08-W3078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品目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品目

限价

(万元)

合同包

限价

(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1-1

微波治疗仪(中档)

详见第六章

详见第六章

1

9.80

9.80

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是否需报关填写:1.需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不需要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福建福州

2/2-1

微波治疗仪(普通)

1

1.58

4.58

核心产品

2/2-2

微波治疗仪(普通)

1

3.00

核心产品

3/3-1

磁振热治疗仪

1

6.80

6.80

4/4-1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2

6.00

9.00

核心产品

4/4-2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1

3.00

核心产品

5/5-1

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

2

2.00

9.00

5/5-2

牙科电动空压机

1

7.00

核心产品

6/6-1

电子多功能透析称

2

5.00

5.00

7/7-1

器械内窥镜检测仪

1

7.00

7.00

8/8-1

超声中药导入治疗仪

1

4.00

4.00

设备

8/8-2

固定/导电用电极片

3000

/

/

配套耗材

9/9-1

膀胱镜手术器械

1

1.00

4.40

9/9-2

输尿管镜手术器械

1

3.40

核心产品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包8耗材报价金额与设备报价金额一同计算价格分。

5.需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不需要海关办理的物资,到货时间填写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供应商仔细核对所投产品是否需要报关手续。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最高限价: 包1:9.8万元 ,包2:4.58万元 ,包3:6.8万元,包4:9万元,包5:9万元,包6:5万元,包7:7万元,包8:4万元,包9:4.4万元 ;

3.本项目各合同包确定 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为准)。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月2日,每日上午8 :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报价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为准)。

  • 申领方式

采用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采购机构邮箱:********@qq.com,联系电话:李助理0591-********

(五)谈判文件售价: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包1、2、3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5日8时30分。

包4、5、6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6日8时30分

包7、8、9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7日8时30分

  • 包1、2、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9时00分。

包4、5、6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00分。

包7、8、9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00分。

  • 报价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见采购文件前附表)。
  •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包1、2、3谈判时间:2024年3月5日9时00分。

包4、5、6谈判时间:2024年3月6日9时00分。

包7、8、9谈判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见采购文件前附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林助理

办公电话:0591-********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助理

办公电话: 0591-********

移动电话:150*****488

招标公告附件.docx

附件1 参数.docx

,福建,福州市,福州,0591-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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