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2024-JKSYJS-G001
2.3工程特征:本项目主要负责招标人单项十万元以下零星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零星整修、日常修理、建筑改造及临时房屋建设等工程。
2.4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2.5预算金额:约******.00元。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负责招标人单项十万元以下零星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零星整修、日常修理、建筑改造及临时房屋建设等工程。
2.8其他:本项目为某单位2024年度零星工程建设项目,选取1家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内部零星工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1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1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复印件)。
3.1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复印件)。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报名。
5.2 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取现场或线上任意一种方式办理领取招标文件手续。
5.2.1现场办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携带下述资料1份(按顺序排列,须加盖公章)在发售时间内到送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招标文件;
5.2.2线上办理:供应商可登录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点击右上角“获取文件”进行信息登记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将《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和下述资料1份(须加盖公章),按顺序彩色扫描后上传至系统(原件于开评标当天交于工作人员或邮寄至我司),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招标文件。
5.2.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2.1.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2.1.3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2.1.4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2.1.5提供《保密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2.1.6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复印件)。
5.2.1.7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7楼707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李工
电 话:029-********/181*****905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7楼707室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153*****275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
标签: 零星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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