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1破2号公开遴选审计机构公告
2024鄂01破2号公开遴选审计机构公告
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公开遴选审计机构
公 告
2024年01月2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0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01月23作出(2024)鄂01破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明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清查大额资金流向,确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应收账款等,保护和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据破产清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为债务人破产清算工作提供审计服务,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企业概况
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04月02日,注册地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401号,注册资本:8823.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国胜。经营范围包括供热、制冷、发电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生产经营;建筑材料生产、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工作内容
1.对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整体财务审计,向管理人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之规定相关的财产处理和债务清偿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配合管理人审核破产债权、协助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审查企业的关联交易及股东注册资金缴纳情况,对债务人与相关人员和企业的大额资金往来进行核查,核查应收账款,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协助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务资料、协助管理人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6.法院裁定破产终结后对管理人账户进行专项审计。
7.审计基准日为2024年1月23日。审计机构应在与管理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
三、参选机构资质要求
1.参选机构应具备审计资质,入围湖北省高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计审计类司法鉴定人名册。
2.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行为。
3.具有从事企业破产案件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4.参选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情形。
四、 参选机构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2.机构和人员从业经验说明材料一份。
3.报价函一份,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内容,报价函格式自拟。
4.承诺函(附件1)。
5.确认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份。
五 、申报文件的提交
1.联系人及电话:李术礼,电话:189*****576;熊建,电话:139*****000。
2.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竹叶山华中国际广场A座12楼1203-1209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
3. 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2月6日止,管理人有权依据报名情况决定延迟或缩短起止期限。
六、评选办法
1.参加竞选的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竞选文件。(盖章密封,含初步报价函)
2.报名期满后,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报价、人员配置等事项确定两名审计机构,与排名靠前的审计机构就审计费用进行磋商(经磋商,排名靠前的审计机构未达成协议则排名靠后的递补)
3.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综合评定后,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审计费用在人民法院确定分配方案后一次性支付;
5.涉及本次审计所产生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 1月 25 日
附件1:
承 诺 函
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已知悉登载的“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经查证,我单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案件职责的利害关系,如违背以上陈述产生的一切损失,本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经研究,现确认参加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选聘。
标签: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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