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晋城市支队基层中队训练场地规范整治招标公告

武警晋城市支队基层中队训练场地规范整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C—********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城市支队的委托,对其基层中队训练场地规范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武警晋城市支队基层中队训练场地规范整治项目。
2、招标项目内容:(一)设备购置安装类:窗口靶、洞口靶、地环靶、高(低)姿网、三人协作攀登架;(二)补充器材类:墙靶、脚靶、沙袋、沙袋架、散打擂台;(三)拓展场地建设类:攀登架、心理行为训练架。其他具体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总投资额约8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3、质量要求:符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4、售后服务要求:要求产品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免费保修,所有非故意损坏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免费保修,终身优惠提供配件和维修。

二、供货及安装周期:根据甲方要求而定。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并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国内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能圆满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晋城市白水西街白水印象小区8号楼1单元1401室)。

五、投标报名、截标、资格审查及开标事宜
1、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并提交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印一式二份: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不需要提供);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不需要提供);5、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资格证明或协议(生产厂家不需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资格审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告所列的全部有效资证原件(副本)。
3、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城市支队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城市白水印象小区8号楼一单元14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标签: 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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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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