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2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4010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盛远置业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65 亩,总建筑面积约 20 万㎡,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13 万㎡,地下总建筑面积约 7 万㎡。地上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体
及配套用房。地下建设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非机动车停车库、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间
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
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
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
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
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
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
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
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
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
兼任。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
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
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02 月 22 日-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
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
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
示网页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1)、(2)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3 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
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
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
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
需出具声明函)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
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以 2401-410173-04-01-57973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盛远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编号:HKG-JS-202401014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皛店路与荆州路交叉口东南角。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65 亩,
总建筑面积约 20 万㎡,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13 万㎡,地下总建筑面积约 7 万㎡。
地上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体及配套用房。地下建设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用房、非机动车停车
库、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间等。
2.5 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约 100000 万元。
2.6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高铁配套项目 2 号地块各专业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施工图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道路、防震、综合管网等各
专业设计,以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燃气、热力、幕墙、办公楼公区装
修、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钢结构、试桩、降水(如有)、抗震支架、车库划线、标
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泛光照明、基建电、正式电等专项设计,不含酒店精装修设计、人
防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
条款。
2.7 质量要求:
各节点均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其中:
1.设计质量目标: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
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
现行验收规范要求,争创“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8 计划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 455 日历天内完成 EPC 工作(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9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
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
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
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
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
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
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
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
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
兼任。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
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
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02 月 22 日-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
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
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
示网页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1)、(2)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3 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
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
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
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
需出具声明函)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
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3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
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盛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1-870852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花海燕、赵育妍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 年 01 月 2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盛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1-870852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
路南)
联 系 人: 段明涛、乔天麒、花海燕、赵育妍
电 话: 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总承包 高铁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