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虹桥海南三亚总部经济中心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中国虹桥海南三亚总部经济中心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虹桥(海南三亚)总部经济中心项目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南六盘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LXZB-2024-001
2、工程名称: 中国虹桥(海南三亚)总部经济中心项目总承包(EPC)
3、标段划分: 1
4、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虹桥(海南三亚)总部经济中心项目总承包(EPC),本工程建设用地约116.36亩,总体建筑面积暂定为16万平方米,具体均以政府批复的许可证和施工图为准。本工程甲方计划前期2000平方米左右商业临时报建,先行开工,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后期正式建筑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万元
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使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
5、招标人: 海南六盘实业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六盘村民委员会办公楼三楼
(2)联系人: 刘先生
(3)联系电话:153*****669
6、招标代理机构: 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江路600号天相国际5号楼5层
(2)联系人:赵经理
(3)联系电话: 189*****674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26日08时30分至2024年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致电189*****674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获取采购文件时递交,售后不退。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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