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市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一标段)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65010023091300561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一标段)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60.69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静
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乌鲁木齐市社会公共停车场、小区停车场等停车场建设充电停车位 296 个(直
流快充及交流慢充充电桩),高低压≤110KV,换电站 2 座,并建设电力电缆、雨棚、消防设
施设备、车位智能识别设备、安防设备、配电设备、充换电设施设备、储能系统、配套用房、
照明工程、弱电监控、标识标牌、停车场场坪、停车位划线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及施
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市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一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
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要求 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 2:[设计]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要求 3:[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该近三年财务审计报
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5.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 (电业局) 或客户
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时间为准)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 (电业局) 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
见表。
(2)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已完成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6.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
工程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wfw.wlmq.gov.cn/ggzy/)登记且通过审核的人员。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 (电业局) 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时间为准)
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受电
工程竣工验收单 (电业局) 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业绩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同一人)。
7.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类),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负责人
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登记且审核的人员,现
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申请(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
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
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投标)。
10.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
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4)违
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以上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以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信息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28 分
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29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
七、其他
新疆创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 乌鲁木齐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乌鲁木齐市
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一标段)进行了资格预审,希望各
个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企业积极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所有公告信息以乌鲁木齐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本项目公告信息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B 座
联 系 人:郑楠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创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宝地宾馆 9 楼 905 室
联 系 人: 焦工
电 话: 1356596024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