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防洪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防洪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勘察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防洪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防洪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勘察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域内 2.1.3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于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进行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其中北区新建排洪暗沟 6629 米、排水管 2985米、检查井52 座、出水口 2座、挡墙313米,恢复雨水管 783 米、检查井8座、挡坝120 立方米、阀门井3座、护坡 1980 平方米、挡墙80米以及涵洞重建等其他相关工程;南区新建排水涵洞961米、排洪暗沟279米、排水管1580米、检查井32座、雨水口32座及其他相关工程。 2.1.4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3最高限价: 26.377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3.1.4其他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特别提示: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勘察纲要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勘察纲要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井陉县微矿路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 联系人:武永钢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明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友磊 联系电话:0311-******** 邮箱:hebeimingzhuo123@163.com 或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提供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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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9 00:00至2024-02-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engxin.com//) ”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engxin.com//) 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明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井陉县微矿路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812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武永钢 | 联系人: | 范友磊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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