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4年报废资产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4年报废资产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4年报废资产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我中心拟对2024年报废资产处置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报废处置空调、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计74件(具体见附件清单),本次采取一次性打包、不拆分的处置方式。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废物回收或可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内容的回收单位。
2.报价单位需经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确认。
3.报价单位需到现场实地勘察后做出有效报价。
三、报价方式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涉及所需资质材料。上述相关资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上报价清单,纸质密封报价(需提供技术参数及响应情况)。
2.报价外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公司等信息。
3.不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踏勘时间: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2月2日下午17:30,超时不再接待。
2.报价时间: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2月5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价资料递交地点:海南省万宁市长丰镇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大楼四楼办公室(科星学校斜对面),接受以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送达。
联系人:朱先生、赵先生联系电话:0898-********
四、其他说明
1.该批处置的报废资产实物状况、品质、完整程度等以现场为准。我中心不对本次处置的报废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2.回收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回收搬运等处置工作,回收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回收单位对回收、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特此公告。
附件:市疾控中心2024年报废资产处置项目清单
万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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