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铅综合回收及烟气深度治理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10万吨/年铅综合回收及烟气深度治理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铅综合回收及烟气

深度治理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铅综合回收及烟气深度治理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原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评中心)承担,现按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告如下项目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位于格尔木市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的冶金工业小区,拟对现有鼓风炉技改,并同时延长铅冶炼产业链,加强铅冶炼系统综合回收,技改项目主要有:现有底吹炉生产系统不变,拟利用原有烟化炉系统,新建一台18m2双侧吹液态渣直接还原炉淘汰现有的9m2鼓风炉及配套设施;新建粗铅电解精炼系统,提升产品规格,并对产出的铅阳极泥进行综合利用;新建阳极泥贵冶处理系统,实现铜、锑、铋等稀贵金属的综合回收;制酸系统增加尾气处理,铜浮渣回收冰铜不变,烟气脱硫方式变化。达产后可实现黄金1吨、白银100吨、锑白1000吨、精铋700吨及冰铜(金属量)3000吨、锡、碲等有价渣料。

技改主要内容如下:

(1)新建一台18m2双侧吹液态渣直接还原炉,淘汰现有的9m2鼓风炉;

(2)新建一台10t/h还原炉余热锅炉;

(3)新建一套10万吨/年电解铅精炼系统;

(4)新建一套0.7万吨/年阳极泥富氧侧吹炉熔炼系统;

(5)新建一套100吨/年银电解精炼系统。

(6)新建一套1吨/年黄金电解精炼系统;

(7)新建一套700吨/年铋精炼系统;

(8)新建一套1000吨/年锑白回收系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影响。

  (1)建设期

  建设施工中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施工噪声等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建设施工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工程建设期将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各项污染。

  (2)运行期

  本工程运行期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为粗铅及制酸车间废气、电解铅车间废气、贵冶车间废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外,砷碱渣在场内暂存可能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本工程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影响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拟对现有的制酸尾气进行脱硫处理,采用双氧水氧化脱硫,脱硫效率为75%;还原炉烟气和烟化炉烟气先通过余热锅炉,经布袋收尘和双碱法脱硫后排放,除尘效率为99.5%,脱硫效率为90%。阳极泥侧吹炉烟气、渣转炉烟气、吹锑转炉烟气、锑熔炼侧吹炉烟气、铋精炼锅烟气、分银炉烟气、锑精炼锅和氧化锅烟气、铋熔炼转炉烟气、阳极锅烟气、阴极锅烟气均采用烟道冷却和布袋收尘的方式进行处理,除尘效率90%以上。锑精炼锅和氧化锅燃天然气、阳极锅燃天然气烟气和阴极锅燃天然气烟气因含污染物较少,拟对其进行烟道冷却后排放。通过技术可知,各种烟气治理装置出口浓度均小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0表5标准要求浓度,各种烟气可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

本技改工程烟气处理将有脱硫塔排水和地面冲洗排水,两股废水进总废水站处理,此废水进制酸车间污酸水处理站处理。技改后阳极泥处理烟气不进制酸尾气脱硫塔脱,会减少制酸尾气脱硫塔进总废水站废水,因此,技改前后废水产生几乎没有变化。公司现废水处理设施仍能满足技改后废水处理要求。公司废水仍可全部回用生产系统。

3、废渣处理措施

石膏渣和脱硫渣的主要处置途径是生产水泥或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在一期工程建设时与格尔木市华新建材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水泥厂司签订了脱硫渣及石膏渣的外售协议,对脱硫石膏进行综合利用,实现一般固废的“资源化”,减少其堆存对环境产生的二次污染。公司将危险废物中铅渣送铅系统回收利用,铋渣转后续铋回收系统;锑烟尘转后续锑回收系统。脱砷渣暂采取厂内贮存库堆存的方式,可以得到妥善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设备有各类风机、泵、机械搅拌等,其噪声强度一般为75~105dB(A)。对高噪声设备如风机,除采取安装隔振机座、风机进出口设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外,还分别设置了鼓风机房等,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设备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以上处理措施在各行业噪声防治中广泛应用,处理效果较好,对于本工程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技改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规划。技改工程位于现有厂区内,选址可行。技改工程建设达到了“增产减污”的目的,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技改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减轻,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技改工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6年4月15日起登录http://www.hraes.cn(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查阅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简本,亦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附近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起至2016年4月26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冶金工业园  

联系人:袁存甲

  电话:****-*******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原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评中心)

地址:长沙市井圭路12号       

联系人:邓加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80@qq.com">********80@qq.com

 



标签: 有色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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