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政府购买有线数字电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宁陕县政府购买有线数字电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宁陕县政府购买有线数字电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拟定供应商进行协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陕县政府购买有线数字电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NZC(F)2024-01
三、采购人名称: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地址:宁陕县滨河路3号 联系方式:177*****3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长安东街2号 联系方式:0915-*******/*******
五、 采购内容和要求:
宁陕县政府购买有线数字电视服务项目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光纤覆盖 11个镇、68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涉及农户9789户的建设任务、政府购买服务、负责网络信号传输、安装维护,有线电视入户达到全县全覆盖。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详见协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用途: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七、采购项目预算:150万元。
八、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拟定供应商名称:
采购单位已将专家论证理由在省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
单一来源拟定供应商名称: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陕县支公司。
九、拟定公司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①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第四季度任一月财务报表;②2023年第四季度任一月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生产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及其它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具有从事广播电视行业服务相关专业的营业执照。
十、协商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24年1月26日;
2、发放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或邮箱获取(免费)。
十一、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协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早上8:30
2、协商时间:2024年2月2日早上8:30
3、协商地点: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招评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潜在供应商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者公司内部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谈判活动。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数字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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