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参与2023年下半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的公告
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参与2023年下半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的公告
为推动家电消费升级,释放消费潜力,定于9月份开展肇庆市2023年下半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9日18:00止。如该时间内无企业报名,则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二、参与企业条件及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应为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近三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的企业,包括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家电销售企业和未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家电销售企业,其中未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家电销售企业需提供2023年1—6月增值税申报表且累计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
(二)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配套政府补贴的“让利惠民”具体措施,形成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品牌厂家(经销商)让利+回收企业旧机抵扣的叠加效应,增大活动让利幅度,家电销售企业自行制定的配套补贴措施要直接补贴给消费者,不得纳入政府奖补资金范围。
(三)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制定旧家电回收流程,确保落实家电“收旧”,按要求登记并核定购买人身份信息(姓名或企业名称、住址、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以及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旧家电回收价格、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旧家电照片等,填写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台账(附件2),于活动结束后汇总报肇庆市商务局。
(四)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回收能力,把回收的旧家电集中存放,待肇庆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现场核验实物并与“以旧换新”台账信息比对无误后方可作下一步处理。
(五)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配合主办方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六)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签订诚信承诺函(附件3),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按规定对购买人垫付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并配合做好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七)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各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
(八)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活动期间每周一上午12时前报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填写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报送至主办单位肇庆市商务局、承办单位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并必须配合主办、承办单位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报名材料
报名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一)报名申请[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自评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宣传计划、企业配套活动的优惠政策、家电回收流程、家电“收旧”协议(凭证)模板、预计销售成效、所需财政资金等]。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登录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诚信承诺函。
四、确定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
肇庆市商务局对报名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进行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确认后企业即可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五、其他
为便于平台系统对接和资料收集,请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材料报送至银联商务肇庆分公司,联系人:容汉旗,联系电话:0758—*******、137*****986,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五路16号翠岗花园二期D栋2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onghanqi@chinaums.com。
附件:
1.企业报名表
2.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台账
3.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诚信承诺函
4.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情况统计表
5.需要提供的审计材料
肇庆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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