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用耗材六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公开遴选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用耗材六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公开遴选公告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有实力、讲诚信、有合作意向的经销商、厂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1005
二、遴选目录 :见附件一
三、遴选要求:
1、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标目录内品种;
2、经资格审查产品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开标日投标代表评标室监控区当场递交投标报价函并开启投标报价函,按价格进行排名,低价入选;
3、若入选产品不能完全满足临床使用技术要求,经医院组织相关程序认定后,按遴选排名顺序顺延入选或重新组织遴选;
4、遴选中标产品进入医院耗材目录,医院将按需采购,据实结算,每3个月付款一次。(医院有权根据国家和医院相关政策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
5、凡少于等于五家供应商投标报价的耗材,医院保留二次议价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须具有医疗器械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
(3)投标产品为经备案或注册的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价的要求:
(1)所投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医院最高限价(医院最高限价报名时可向采购人查询),并需实时省集采平台价格联动机制。入围供应商如违反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2)因国家和医院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参加遴选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我院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为保障我院遴选活动的有序进行,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将被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
2、医保编码和收费编码的要求:
需提供国家平台医保编码,匹配省中心库医保编码,后期经查证不能匹配医保编码,取消中标资格,中标结果自动顺延;可收费耗材必须有物价收费编码,后期经查证无收费编码,取消中标资格,中标结果自动顺延。
3、确定中标的方式:
(1)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产品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进入报价程序,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最低价入选。最终投标价格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入选。
(2)供应商提交的产品实质性偏离了该目录采购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3)同一序号产品若不同供应商投标同一生产企业产品,按一家处理,报价较低一家有效,其他投标商视为无效投标,若报价相同,按上述(1)条款处理,随机抽取一家有效,其他投标商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
(1)所投产品必须并保证货源供应,于中标通知下达后七日内组织供货,并需提供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货预案,确保按时供应,不能断货。凡合同期内不能按时供货影响临床治疗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者需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并纳入医院诚信黑名单。
(2)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投标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并纳入医院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报价格式:
1、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如下顺序制作装订:
(1)投标资料封面:投标资料封面需标注投标项目序号及名称、投标单位、投标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格声明(按照附件二要求填写)
(4)投标承诺书和报价承诺书(按附件三要求填写)
(5)投标报价函(按照附件四要求填写);该表必须电脑打印,手工填写视为无效。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报价单(U盘),投多项序号的,可只提供一份电子报价单(U盘),在提交最后投标产品序号时连同报价单或标书一同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公司和各级授权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口产品提供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确保供货的证明材料:各级代理商授权书,进口产品附中文翻译件等;
(10)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首页、注册登记表、附页)或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过期注册证的延期通知视为有效,受理通知视为无效。
(11)业绩材料:(提供一年内综合同等级医院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近期成交记录等);
(12)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标目录截图;
(13)产品说明书;产品技术彩页。
(1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2、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见,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遴选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
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
4、产品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须单独完整装订,混装或资料不完整视为无效;
5、投标现场提交一本正式投标文件,必须用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编制总目录,并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公司、投标产品序号);
6、投标报价函需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公司、投标产品序号),封口加盖公章,现场开标时提交,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报名:
1、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产品表(按附件五要求填写)
(2)该遴选文件中第六条第1点中(6)—(14)条款审核材料(复印件)
2、未通过资格性审核和产品符合性初审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程序。
八、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九、投标人对以上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9日—2024年01月31日17:30时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公开遴选时间:2024年02月02日15:00
公开遴选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评标室(教学楼9楼评标室)
联系电话: 151*****151、152*****207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2024年01月29日
附件:
附件一:《医用耗材(六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公开遴选要求》
附件二:《投标人资格声明》
附件三:《投标承诺书和报价承诺书》
附件四:《产品报价一览表》
附件五:《报名产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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