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二次遴选通告

2024年度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二次遴选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我校大宗食材的安全和质量,提高在校师生用餐水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南京市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管理的通知》(宁教办【2017】29号)等相关文件,学校根据南京市教育局要求,在2024年有效期内南京各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中标单位的名录基础上进行二次遴选。

一、二次遴选对象

在2024年有效期内,经南京各区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供货集中采购评审确定的入选企业。

二、二次遴选项目

学校食堂需求分包共八个,分别为粮、油、鲜肉类、冷冻制品、豆制品类、蔬菜类、冷冻家禽、干货调味品。各标段均在各区入库单位基础上,由学校组织遴选,供应商依据各区级资质可参加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遴选,但需根据标段项目逐一提交相应文件参与竞争。

供货地点:

1、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晓庄校区:南京市栖霞区晓庄村40号

2、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北校区:南京市浦口区康行路25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按相关要求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在相关的服务场所发生过重大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3、入选2024有效期内年南京各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中标单位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姓名、电话)、企业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宣传资料、产品介绍、配送食材品牌、清单等。

4、遴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明加盖公章。

(1)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鲜肉类: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冷冻制品:品质良好、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豆制品类:大型专业生产厂家产品并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类:蔬菜必须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检测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7)冷冻家禽: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干货调味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遴选的确定

本次二次遴选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采用文件评审的方式确定综合排名前三的供应商,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的食品供应链、食材样品、蔬菜基地、自有物流车辆、厂家一级代理权等,采用综合评审评审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五、供应商投送二次遴选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2024年2月1日9:00-9:30将报名表、响应文件等有关材料送至南京市栖霞区晓庄40号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晓庄校区得英楼702室。

六、本次遴选联系事项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9*****612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完整、密封、加盖公章,一式叁份,一正贰副。提供与标书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本(U盘)一份。

2、所有品种的报价须符合南京各区相关要求。

3、本通告期限届满之日为2024年2月1日。

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积极参加我校此次二次遴选工作,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支持!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1月26日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材二次遴选报名表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材二次遴选评分表


标签: 南京卫生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