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招标公告
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 | 浙江省教育厅 | 1 | 180 |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按照我省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周期安排,开展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活动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内容为合唱、合奏,同时举行全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和展览。 本次活动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主办,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承办。经前期我厅政府招标小组评标论证,确认本次承办单位由绍兴市柯桥区蓝天实验学校,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少儿频道负责承办艺术节电视宣传活动。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采用“学校—县区—地市”层层组织发动的模式。节目和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经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选拔推荐参加省级展演,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不向学校、师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任何商业营利性的行为。因此一般的社会机构和商业组织无法承担和组织整个艺术节活动,该项目不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蓝天实验学校
2、拟定供应商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山阴路1480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黄伟红 | 高级会计师 | 浙江省农业厅 |
2 | 童道琴 | 副教授 | 浙江树人大学 |
3 | 梁霄松 | 教授 | 浙江工业大学中旅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6年4月14日上午,在杭州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15楼1505会议室,对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通过讨论我们3位专家一致认为:一年一次的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由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集团主办,经省教育厅和省文化厅联合发文举办。活动面向我省全体学生,旨在推进我省学校艺术教育的普及与发展。由于其特殊性,一直都采用地区和学校承办的形式开展,从2013年起由全省各地市轮流承办,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已经分别由杭州、宁波和温州的学校承办了2013—2015年的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整个活动从年初发文开始,到11月结束,时间周期长,阶段内容较多,涉及节目初评、复评及10月的现场集中展演,涉及活动艺术节开幕式及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组织,艺术节的电视报道宣传和晚会录播等,需要电视台的参与和支持。同时结合艺术节活动开展,还要组织专业教师的培训、召开全省学校艺术教育研讨会等活动。项目内容多,活动组织复杂,涉及教育系统大量人员的参与和投入实施,需要组织学生现场参与各项活动,也需要利用大量的学校、教育系统的资源,需要专门的具体学校承办。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采用“学校—县区—地市”层层组织发动的模式。节目和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经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选拔推荐参加省级展演,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不向学校、师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任何商业营利性的行为。因此一般的社会机构和商业组织无法承担和组织整个艺术节活动,该项目不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论证意见附件:
****************38.pdf">评审意见.pdf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省教育厅(本级)
联系人:桑伟民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文晖路3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联系人:马瑞敏、冯华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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