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法律援助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法律援助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法律援助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按照《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21〕5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A0407—法律援助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指派1-2名律师(需相对固定,至少半年内不能更换)值守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接待、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法律援助事项;

3.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代拟法律文书;

4.开展政策法规宣传;

5.组织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调处;

6.参与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章制度的制定;

7.其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需要协助处理的事项。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社会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群众知晓率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的协作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7.5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2024年3月10日-2027年3月9日,购买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合计52.5万元,实际金额以财政拨付为准。

(二)资金来源:从单位年度预算项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需具备: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依法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拥有完成云南省人社厅 司法厅 财政厅《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厅发〔2021〕5号)所明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任务所需的劳动人事争议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团队;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援助服务补贴经费标准:按照《云南省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补充规定》和《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实施细则》等执行。

六、目标要求

依法有序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机制,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劳动者对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仲裁处进行回复及提供相关材料,联系人及电话:杨文涛,087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标签: 法律援助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