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浓度羟丙基胍胶压裂液体系药剂物资招标公告
低浓度羟丙基胍胶压裂液体系药剂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JL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低浓度羟丙基胍胶压裂液体系药剂物资采购开展公开招标,所招标物资包括:压裂用粘土稳定剂、压裂用破乳助排剂、压裂用有机硼交联剂、压裂用PH值调节剂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详见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照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公司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化工产品;3.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低浓度羟丙基胍胶压裂液体系4种药剂有效期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认证项目涵盖:“有机硼交联剂”、“压裂用PH值调节剂(压裂用PH值控制剂)”、“压裂用助排剂或压裂用破乳助排剂”、“粘土稳定剂或防膨剂”关键字。4.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低浓度羟丙基胍胶压裂液体系4种药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准入资质在有效期内,准入品种涵盖:“有机硼交联剂”、“PH值调节剂(PH值控制剂)”、“助排剂或破乳助排剂”、“粘土稳定剂或防膨剂”关键字。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可在投标前取得吉林油田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批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审查表》,将审查表上载至投标文件中。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及审查表办理相关准入手续。5. 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 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 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本次招标技术要求。9. 服务要求:(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10. 药剂危险性要求:投标药剂不是危化品,不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投标人须对该项作出实质性承诺,并在签订供货合同前提供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出具的本次招标物资的《化学危险性鉴定报告》。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4-15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4-19 16:00:00.0 | |||||||||||||||||||||||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4月15日至2016年04月19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7号标书发售室;3.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银行现金存款回执单或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关于异地厂家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标书的问题。4.1 在标书发售截止日期前按照下述程序,可获得电子标书。4.1.1 购买资料包费须从基本账户中转出,可联系汇款确认联络人进行确认。4.1.2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银行现金存款回执单或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给标书发售联系人。4.1.3 标书发售联系人在汇款确认联络人确认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标书。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银行存款到指定帐户,备注栏注明:“低浓度羟丙基胍胶压裂液体系药剂项目”,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5-11 09: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检测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出具检测报告,致使本项目无法按此时间正常开标,则招标中心将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6号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低浓度羟丙基胍胶压裂液体系药剂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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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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