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盖选煤厂原煤及产品储运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二标段产品仓土方挖运劳务二次采购公告
可可盖选煤厂原煤及产品储运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二标段产品仓土方挖运劳务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可可盖选煤厂原煤及产品储运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土建工程二标段产品仓土方挖运劳务二次采购。
二、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截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照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付款,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建设单位支付本项目工程款的相应付款比例。单位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同时乙方应提供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付金额收据,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同时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收据。
四、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2024年1月29日
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0:00前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易购平台免费获取。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易购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纸质版一正一副邮寄给采购人(纸质版文件仅供采购人归档使用,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邮寄,评审以PDF电子版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联系人:王哲,电话:180*****973)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采用线上报价,固定总价,清单报价。
成交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中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王哲
电 话:180*****973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赵雨薇
电 话:136*****509
九、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59*****0000 | 其它工程通用物资 | 项 | 1.0 | 3.0 | 2024-04-01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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