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办公设备(...
关于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办公设备(...
关于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办公设备(硬件)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受市公建中心(单位)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XZFCG*******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点击详见附件)
1、其中包括:计算机、大屏幕显示屏、打印机等。
2、投标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等全套文件,投标商必须对所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予以技术支持和配合,直至正常运行。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该项目经营权,有相当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厂)家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宁波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前须在市招投标中心登记注册“见首页供应商网络”):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大小规格A4纸)
(2) 购标书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大小规格A4纸)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08年 1月 30日至2008年2月 1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
3、标书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 2月 22日上午 9 时
投标地址: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
七、开标时间:2008年 2月 22 日上午9 时
开标地址: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 必须于2008年2月 21 日 下午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本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不按时交保证金的为无效标。
开户名称: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慈溪支行;账号 ****************4;银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慈甬路。
九、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
代理机构名称:慈溪市招标投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点:慈溪市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229室
联系人:陈勤品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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