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业部乘用车业务部关于线上租赁物解抵押登记服务供应商征集

车辆事业部乘用车业务部关于线上租赁物解抵押登记服务供应商征集

车辆事业部乘用车业务部关于线上租赁物解抵押登记服务供应商征集
发布时间:2024-01-29 16:15:5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征集公告

车辆事业部乘用车业务部关于线上租赁物解抵押登记服务供应商征集

一、征集背景

乘用车业务部零售业务随产品形态扩充和投放规模增大,对租赁物解抵押登记的时效要求逐步提升。目前乘用车业务部是通过线下解抵押登记供应商和业务员自主办理,以线下全国各地备案、现场办理及警邮方式来完成租赁物解抵押登记工作,自2023年1月1日截至12月13日,全国平均办理时效为13.4天,当前时效无法满足部分产品的要求,同时发现部分地区出现强解押及材料造假问题。
为满足线上一次性备案,提高客户满意度,满足业务需求,将车辆所有人、代理人、属地车管所等多个机构进行线上联通、线上交互。以实现抵押权人备案、业务申请、辅助资料的收集及传输、车管所抵押登记业务流程的线上化、安全化的作业,现申请线上租赁物解抵押登记服务供应商征集。

二、资质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注册年限不少于3年(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自行承诺没有处于停业、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4.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4.1 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4.2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5.可以直接对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系统,必须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达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响应方提供和提供与其他机构线上抵押合作协议)。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如征集需要,响应方必须配合征集方进行试单工作。

三、供应商入围限价:
经调研国内各汽车金融公司、租赁公司合作情况,拟申请对本次入围的服务内容作如下限价:
1.线上业务技术服务费不得高于28元/台。
2.证书打印代理服务费不得高于55元/台。
3.抵押登记信息银警直通服务不得高于10元/年/台。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月30日上午9时-2024年2月3日下午17时。


征集方联系人:舒敏

征集方联系方式:86-186*****506

征集方邮箱:shumin@msyizu.com


,公安部

标签: 供应商征集 登记服务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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