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蕉城区“天湖人才”配偶安置人员公示
关于蕉城区“天湖人才”配偶安置人员公示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排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人社〔2023〕100号)文件精神,经过体检,考核合格,现已进入拟聘用阶段。现将拟聘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 天湖人才 | 配偶 | 安置单位 |
1 | 吉元春 | 籍露莹 | 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 |
2 | 柯尊业 | 周姗娜 | 蕉城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3 | 李扬生 | 李扬生 | 蕉城区蔡威事迹展览陈列馆 |
公示时间截止2024年2月6日。公示电话:0593-*******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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