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产城华园项目一期、二期库存房源渠道分销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产城华园项目一期、二期库存房源渠道分销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招标编号:HBJT-WHCCGS-*********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交投产城华园项目一期、二期库存房源渠道分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产城武汉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交投产城华园项目一期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八路以西、纹横街以南,规划总面积******.99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平方米,容积率2.3,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业态有高层、多层、商业、幼儿园及配套用房。湖北交投产城华园二期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纹璜街以北,庆珪路以西。净用地面积*****.98平方米,容积率2.3,总计容面积*****.9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5m2,建筑物占地面积6565 m2。

2.2招标范围

湖北交投产城华园项目一期、二期存量房源进行渠道分销工作,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委托方提出额外销售服务事项,受托方应予以配合,同时额外销售服务佣金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本标段预算:*******元;

服务期:1年,具体期限以合同为准。

2.3其他: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前两名发放中标通知书,各中标人工作内容由业主根据项目实际和中标人情况分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 30 日至2024年2月 5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 20 日14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和湖北交投产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cck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产城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八路以西、纹横街以南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027-********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先生、王女士

电话:027-********

举报部门:中共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五组

举报电话:027-********

举报邮箱:hbjtjw05@126.com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房地产住宅项目渠道分销业绩。

注:1、近3年: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投 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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