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24-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98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23]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坑监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基坑监测。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华锦街-长沈路)、南湖中街跨绕城高速工程(甲二路-兴民路)、丙六路(丙九街-人民大街)和丙六街(兴博路-丙六路)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12.43公里,新建车行道面积 ******.4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 *****.54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3平方米;新建桥梁2处,桥梁面积******.4平方米;新建天桥1座,改造天桥1座;改造跨河桥2座;新建隧道1处,隧道面积3902.2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长*****.17米,新建、翻建污水管线长2543.59 米,绿化面积******.07平方米;配套照明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等。
2.3项目地点:长春市。
2.4招标范围:提供基坑监测服务。
2.5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监测工作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监测期限顺延,监测费用不予增加)。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备注: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项目基坑监测+公司简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
注: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的,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电子件)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自己发件的邮箱。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邮寄费用由投标人另行支付。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东门第四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王丹贺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2024年1月29日
招标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