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三江汇流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同江市三江汇流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黑林草局函[2023]7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同江市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昕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三江汇流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2.2建设地点:同江市街津口林场、鸭北林场
2.3建设规模: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07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亩、营林道路提升改造30.84公里(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20,999,458.06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总工期126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自项目实施、验收、交付、至后期维护抚育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
3.4本次招标要求近三年内(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的相关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9.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4-*******
招 标 人:同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同江市
联 系 人:隋先生
联系电话:0454-*******
代理机构:黑龙江昕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2号(通乡街与松乐街西北角)13栋2单元2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909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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