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金童山采石矿区场地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鄞州区金童山采石矿区场地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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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鄞州区金童山采石矿区场地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04-01-******,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金峨湖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金峨湖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洋山脑村金童山矿区内。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金童山场区进行综合治理,治理面积约*****平方米,处理处置埋体总规模约12.1万立方米(约合20.63万吨),另有堆体层下部淤泥粘土层约0.79万立方米(约合1.34万吨)。2.3工程招标控制价6963.2491万元。2.4招标范围:鄞州区金童山采石矿区场地治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保修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2.5质量要求2.5.1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2.5.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6工期要求:1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2.7安全要求:合格。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或由以下(1)(2)(3)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能力:(1)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完成过类似环保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提供①中标通知书(仅提供的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时需提供)、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派出)。项目经理的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环保工程。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提供①中标通知书(仅提供的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时需提供)、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环保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无在建。注: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5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施工负责人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100元,售后不退;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中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品茗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V1.0》)。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2日13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7日13时30分】

5.2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的宁波市品茗网上交易系统。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金峨湖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城南商务大厦3幢501室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治理 总承包 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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