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医院紫外负离子喷雾综合治疗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紫外负离子喷雾综合治疗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紫外负离子喷雾综合治疗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 ||
行政区域 | 芗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9日 16: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3号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 | ||
预算金额 | ¥4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秀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楚逸 05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正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3号正物招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冯秀菊 0596-******* |
项目概况
紫外负离子喷雾综合治疗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GC(2023)ZX030GK-1
项目名称:紫外负离子喷雾综合治疗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1 | 紫外负离子喷雾综合治疗仪 | 3 | ******.00 | 台 | 工业 | 否 | *****.0 | / |
1-2 | 负离子冷喷仪 | 2 | *****.00 | 台 | 工业 | 否 | *****.00 | / |
1-3 | 半导体激光 | 1 | ******.00 | 台 | 工业 | 否 | ******.00 | 核心产品 |
1-4 | 微波治疗仪 | 1 | 2500.00 | 台 | 工业 | 否 | 2500.00 | / |
1-5 | 紫外线光疗仪(全身半仓) | 1 | *****0.00 | 台 | 工业 | 否 | *****.00 | / |
1-6 | 电子荧光显微镜 | 2 | *****.00 | 台 | 工业 | 否 | *****.00 | / |
1-7 | 电离子 | 1 | 6000.00 | 台 | 工业 | 否 | 6000.00 | / |
1-8 | 冷冻罐 | 2 | *****.00 | 台 | 工业 | 否 | 8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应填内容详见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应填“工业”。附(工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3号
方式:现场/电话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
联系方式:宋楚逸 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正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3号正物招标
联系方式:冯秀菊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秀菊
电 话: 0596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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