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大顺差项目深圳、东莞、江门、珠海等区域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3年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大顺差项目深圳、东莞、江门、珠海等区域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政企大顺差项目(深圳、东莞、江门、珠海等区域)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政企大顺差项目(深圳、东莞、江门、珠海等区域)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为满足【更好地发展客户政企终端分期业务,避免分期资金风险,保证政企终端分期业务按时足额回款,采购终端产品及服务保险服务商,对终端产品分期收款进行投保】需求,拟采购【预定费用损失终端产品分期保险】。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的;或按规定组织比选、询价或竞争性谈判,参选或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
本项目依据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开展采购流程,公开比选失败,重新公开比选失败。依据广东电信采购管理办法(中电信粤[2018]1199号),符合“第三十九条:(四)按规定组织公开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的;”“第五十八条:招标失败的处理:招标项目招标失败的,则须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满,各方均无异议,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失败,经公示无异议,在分析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此过程须形成书面的材料,由不少于三分之二的采购小组成员签字确认,采购小组组长必须签字确认),可选择其它方式采购,重新提交采购实施方案并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4.1.6规定: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或有效的参选人为两家时的,可继续组织比选,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或有效参选人为一家时,则该次比选失败。
本次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只有1家,则本次比选失败,由比选人另行组织采购小组与该参选人单一来源谈判。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公开比选结果以及考虑原中标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在上一年度的合同执行情况,拟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公示期自【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1】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由春燕,020*****474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由春燕,020*****474
异议接收邮箱:【youcy.gd@chinatelecom.cn 】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日 期:2024年01月29日
标签: 政企大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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