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区全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票区全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票区全区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2025年1月15日,共321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滨海实验中学、滨海实验小学、高桥镇初级中学、高桥镇中心小学、大兴乡初级中学、大兴乡东青卜小学、大兴乡石灰窑中心小学、金星镇中心小学、金星镇新庄子小学、金星镇初级中学、台集屯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虹螺岘镇初级中学12所学校肉、蛋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2025年1月15日,共321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张相公乡九年一贯制学校、虹螺岘镇中心小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九龙实验中学、九龙实验小学、联合初级中学、沙锅屯乡中心校、富龙山小学、暖池塘镇初级中学、暖池塘镇中心小学、三家子小学、兴达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学校肉、蛋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2025年1月15日,共321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国内注册企业,在近三年国内采购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符合所投包组的采购项目需求,具有完成本项目的配送人员、配送车辆、仓储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本级
地 址: 葫芦岛市南票区温馨小区38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虹京明成F门市
邮箱地址: hldjs2020@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