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与硬件集成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网络安全与硬件集成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网络安全与硬件集成
二、项目编号:2023-JLPFZZ-W109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防火墙 | 详见《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河南省郑州市 | ||
2 | 入侵防御 | 台 | 1 | |||||
3 | 网闸 | 台 | 1 | |||||
4 | 电源隔离装置 | 套 | 2 | |||||
5 | 态势感知 | 台 | 1 | |||||
6 | 数据库审计 | 台 | 1 | |||||
7 | WEB防火墙 | 台 | 1 | |||||
8 | 终端数字认证 | 台 | 1 | |||||
9 | 现有硬件资源(CPU、GPU)云平台集成 | 项 | 1 | |||||
10 | 网络集成 | 项 | 1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54万元;
3.最高限价:254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应当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九)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02月0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08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模板参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没有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3月03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3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电话询问)。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3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电话询问)。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电话询问)。
(三)联系人:翟先生。
(四)联系电话:0371-********、185*****312。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nztbkhd.fgw.henan.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先生、付助理
办公电话:0371-********、0371-********、
移动电话:185*****312、152*****91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08室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杨教员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138*****867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年0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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