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按消防规定及实际需求,拟对我院两个院区(浔阳院区建筑总面积:3105.2㎡;濂溪院区建筑总面积:*****.86㎡)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现向社会有消防维修保养资质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二、投标人参加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响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三、采购需求
1、对甲方消防控制系统以及日常维修保养进行有效维护,并出具相关维修方案,按照医院确定的方案进行,保证各项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上级消防部门检查审核达标;
2、火灾自助报警系统、自动喷水泵系统、消防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电话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消防维保(如需维修、更换设备,费用另算),每月定期维保,并将结果报甲方存档;
3、免费培训甲方人员;最少两次的系统消防演练;
4、对全院过期的灭火器进行免费换药;
5、如遇消防部门检查,第一时间到场配合。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1086-2018)等法律法规,结合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商务条款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圆满完成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工作。
2、付款方式:完成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工作,并提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按季度支付合同款。(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如果消防检查没有通过,按月份扣除维保费用,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供应商承诺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严重或紧急问题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遇有消防检查或其他情况,供应商应无偿且无条件配合。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拟派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消防维保执业资格证书;
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响应承诺函;
6、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7、江西省电子卖场注册截图。
六、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浔阳东路65号九江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三楼药械信息科;
联系人:王老师,沈老师(0792-*******)
标签: 消防设施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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