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建剩余工程施工、探放水工程及安全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煤矿矿建剩余工程施工、探放水工程及安全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银星二号煤矿矿建剩余工程施工、探放水工程及安全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NH-MT-2016-0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银星二号煤矿矿建剩余工程施工、探放水工程及安全设施安装。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银星二号煤矿矿建剩余工程施工、探放水工程及安全设施安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银星二号煤矿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共214日历天,暂定2016年6月1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方确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剩余矿建工程、零星工程、首采工作面探放水工程、安全设施工程三个部分,涉及部分零星工作(铺底、清淤、排矸、补打锚杆锚索等工作),工程产生的废渣等排出物按发标方指定地点堆放处理。
2.4.1巷道掘进
2.4.1.1第三中车场(+1062m)
工程量:654.733m
支护方式:采用锚网喷+锚索联合支护;
见附图:第三中部车场设计图。
2.4.1.2第二区段煤仓及给煤机硐室
工程量:45m
支护方式:临时支护锚网,永久支护砼碹及钢筋砼;
施工期间需对皮带、电缆、管路进行防护处理;
见附图:第二区段煤仓及给煤机硐室设计图。
2.4.1.3井下爆炸材料库及轨道大巷
工程量:468m
支护方式:硐室及通道均按照临时支护锚网,永久支护砼碹及钢筋砼,回风道采用锚网喷支护;
见附图:井下爆炸材料库设计图。
2.4.1.4+850m水平井底车场绕道
工程量:46m
支护方式:采用锚网喷+锚索+U29型支架联合支护;
巷道顶板水量较大,施工中需采用专用探水钻机进行探放水工作;
见附图:+850m水平井底车场设计图。
以上几项工程量均为暂定量,最终工程量以实际竣工图为准。
2.4.2零星工程
2.4.2.1 第三中车场(+1062m)
铺底 | 材料消耗量(m3) | ||
101.75 | |||
台阶 | 长度(m) | 个数 | 台阶材料消耗量(m3) |
19 | 50 | 0、58 | |
清理淤泥、矸石 | 清淤工程量(m3) | ||
355.1 | |||
喷浆 | 长度(m) | 喷浆材料消耗量(m3) | |
13 | 12.87 | ||
锚杆、网片 | 锚杆消耗量(根) | 网片消耗量(m2) | |
78 | 59.28 | ||
水沟 | 长度(m) | 材料消耗量(m3) | |
152.2 | 12.43 | ||
铺轨工程量145.5m,钢轨规格为30Kg/m,轨枕为矿用砼轨枕,型号为900-C-3,尺寸为1500×150×150mm,轨距拉杆规格为930mm; 轨距为900mm,每根钢轨铺设12根轨枕,每节钢轨设置两组轨距拉杆(钢轨、轨枕、轨距拉杆、扣件甲供),道岔根据施工图选择。 |
见附图:第三中车场(+1062m)施工范围及工程量界定图
2.4.2.2沉淀池
施工位置:架空乘人器机尾倒车硐室;
工程量:掘进体积21.168m3,砌碹砼10.3 m3;
见附图: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机尾清理撒煤及架空乘人器机尾硐室设计图。
2.4.2.3+850m水平井底车场密闭段巷道尾工
工程地点及范围:+850m水平井底车场副斜井掘进方向12m;+850m水平井底车场主斜井掘进方向23m。(见+850m水平井底车场密闭段巷道图)
工作内容:四道密闭墙拆除(两道为钢筋混凝土,两道为砖墙),巷道内矸石及淤泥的清理;巷道锚杆、锚索、喷浆成巷、水沟、地坪及铺轨等工程。
工程量确认:工程量以密闭拆除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实测工程量为准。
2.4.2.4 +850m井底水仓清理淤泥
工程量约2000m3;配水闸门漏水处理。
2.4.3顺槽零星工程
(一)*******工作面顺槽顶板淋水治理
1.*******工作面顺槽顶板淋水段采用悬吊P1900ISS塑料风筒涂覆布,将淋水引流至巷帮;
2.沿巷道肩窝固定锚杆,型号为Φ18×2200mm左旋无纵筋螺纹钢锚杆;锚杆之间搭接50mm,两肩窝处锚杆间采用14#铁丝连接,铁丝间距为180mm;P1900ISS塑料风筒涂覆布顺巷道走向在铁丝网上面展开涂塑布,两两之间搭接100mm,淋水汇聚处采用涂塑布对巷帮线缆进行防护;因机头硐室巷道断面大,挡水棚形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
3.预计工程量600m。
(二)*******工作面回风顺槽、胶带运输顺槽、轨道运输顺槽补打锚杆、锚索
1.三条顺槽局部巷道伪顶岩性风化、局部来压,导致局部巷道顶板破碎、肩窝出现“网兜”和破损。需对巷道顶板破碎、肩窝补打锚杆和锚索,处理“网兜”及联网。
2.预计补打锚杆800套(Φ20×2200mm左旋无纵筋螺纹钢锚杆),锚索300套(Φ17.5×7000mm钢绞线锚索)。
(三)*******工作面轨道运输顺槽架棚段替换工字钢棚
轨道运输顺槽1930m~2040m段共110m顶板破碎,现采用单体支柱+π型钢梁加强支护,共计94棚。顺槽喷浆前用11#工字钢架棚支护、一梁三柱替换该处架棚段单体液压支柱及π型钢梁。
2.4.4清淤泥、矸石运输工作
从各清淤、矸石产生地点到副井各车场摘挂钩地点,由井口至翻矸机到排矸场外运及推平并用黄土覆盖,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4.5井下图牌板吊挂
工作内容:负责井下所有图牌板的吊挂。
2.4.6第一区段煤仓及给煤机硐室尾工施工
1. 耐磨板采用厚度为30mm的压延微晶板材,用量约70m2。
2.工程包括材料及施工,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7首采工作面探放水工程
1.钻孔布置
(1)首采面钻孔布置位置
本次探放水,共设18个钻场,每个钻场布置的钻孔从两巷钻场向工作面内部呈扇形布置。回风顺槽布置10组, 共30个钻孔;轨道顺槽布置8组,共24个钻孔,覆盖整个工作面,钻孔深4779m。
(2)首采面离层水探放钻孔设计
设计离层水探放钻孔时应使钻孔穿过离层最低处。初步设计1个钻场,位于G1钻场,此钻场设计6个钻孔,如果已成钻孔出水量超过20m3/h,再加密放水钻孔。
(3)首采面探放水设备选择、钻孔直径等
首采面工作面探放水工程采用ZDY1600S型钻机,开孔直径为108mm,终孔直径为75mm,钻杆直径50mm。本设计共19组钻场,62个钻孔,钻孔总长度为5352m,平均孔深86.3m。
2.4.8 +850m井底环形车场段探放水工程
工作内容:银星二号煤矿+850m井底环形车场段探放水工程采用ZDY1600S型钻机,开孔直径为108mm,终孔直径为75mm;设计4组钻场共12个钻孔,钻孔总长度为227.8m,平均孔深18.98m。
2.4.9通风设施安装
1.*******工作面轨道运输顺槽局部通风机安装
工程量:局部通风机采用2台FBDNo6.3/2×30KW,风机专用开关,电缆长度约200m,风筒直径Φ800mm,风筒长度2200m。
2.地面及井下束管铺设
工程量:16芯束管2000m,6芯束管1400m,单芯束管5700m,工作面沿芯钢管150m,吊挂铺设(乙方提供吊挂材料)。
3.隔爆设施(需乙方进行加工后进行安装)安装。
4.井上、下消防材料搬运(水泥、沙子、砖、潜水泵、干粉灭火器、消防工具等)。
5.通风设施安装甲供设备、材料清单见下表。
通风设施安装甲供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局部通风机安装 | FBDNo6.3/2×30KW | 2台 | 隔爆设施需乙方进行加工后进行安装 |
2 | 风筒 | Φ800mm | 2200m | |
3 | 风机专用开关 | 1台 | ||
4 | 电缆 | 16mm2 | 200m | |
5 | 束管铺设 | 16芯束管(φ8×16) | 2000m | |
6芯束管(φ8×6) | 1400m | |||
单芯束管 | 5700m | |||
工作面沿芯钢管 | 150m | |||
6 | 隔爆设施安装 | 12组 |
2.4.10招标方以签证形式安排的其他安装工作。
2.5投标方与招标方施工具体范围界定
1.施工材料从矿外运输到井口存放地点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所有施工材料的装、卸车、跟车由投标方负责;材料下放和提升的操作由招标方负责;从车场到施工现场段的材料运输由投标方负责。
2.施工所需的供电、供水、压风等由投标人从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连接。
3.排矸、清淤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工作中除井筒段提升和下放工作由招标方负责外;其余的工作:工作面到车场摘挂钩地点、井口到翻矸机、翻矸机到排矸场的装、卸、运输,翻矸机的操作,排矸场的推平及黄土覆盖等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4.对于招标方已经安装的设备,投标方需要使用的,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使用,出现使用损坏的,由投标方负责进行维修更换。
5.施工现场的清理由投标方负责,要求施工完必须进行清理。
2.6执行规范、标准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为《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GB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安监总煤装【2011】15号、【2012】15号、【2013】10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最新版本规范及标准时,按最新标准规范及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近五年有类似矿建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具有充足的内部资源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及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并注册于本企业,近五年(2011-2015)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矿建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要求具有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近三年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6.本工程所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并应有质量检验证和出厂合格证。
7.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b)企业近五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d)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e)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f)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近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与招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解除合同的单位及其分包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及相关证件审核并通过,邮箱发送,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购买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2日,9: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购买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三楼煤炭事业部经营科。(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需要来现场购买)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附件1;
(5)附件2。
将上述材料扫描,********8@qq.com">发送至********8@qq.com,材料审核合格后,统一发招标文件。
5.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保证金底单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名 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城支行
地 址: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
联系人及电话:****-*******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6年5月10日9:00-10:00。
9.2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10:00。
9.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9.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10:00。
10.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2.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3.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和立华
电话:****-*******
传真:0951-3096835
电子邮箱:********8@qq.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951-3098798
传真:0951-3098798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
附件1:
投标确认函(回执确认单)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6年月日收到《银星二号煤矿矿建剩余工程施工、探放水工程及安全设施安装》。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 / □ 不同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及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相关信息如下:
投 标 人 | 名 称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帐号 | |
联 系 人 | 姓 名 |
电 话 | |
手 机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是否参加投标 |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4.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0951-3096835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qq.com。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二○一六年 月 日
(电汇汇款底单复印件)
附件2:
开票信息(标书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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