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1号
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HZZC2023-C1-******-QHZX
二、项目名称:2024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贺州宏企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福南路3号半地下商铺A-093号
被投诉人:广西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二层;贺州市八步区八达中路261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广西启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而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违法违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投诉事项2:评审办法也违法且不合理,一是并未按要求对评审因素的指标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二是评分标准的分值未量化,且评分标准的分值未量化到区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①该项目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的规定。
②该项目评分标准,细化指标,量化指标与分值设定明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
③《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
2024年01月29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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