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海油发展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采购通用品类协议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海油发展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采购通用品类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海油发展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采购通用品类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海油发展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采购通用品类协议)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 (2024年2月) | 详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系统中进行反馈。(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
1、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年度预估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付款方式 |
1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天津)≥40%、液体 | 详见技术要求书 | ******Kg | 订单下达后5日内,具体以订单为准 | 天津地区指定库房 |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3日内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买方执行方于45日内以银行电汇、银行承兑及两种方式的组合支付订单价款(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惠州)≥40%、液体 | 详见技术要求书 | 6000Kg | 惠州地区指定库房 | |||
3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天津)≥92%、固体 | 详见技术要求书 | 3000Kg | 天津地区指定库房 | ||
4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惠州)≥92%、固体 | 详见技术要求书 | 3000Kg | 惠州地区指定库房 |
2、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技术要求描述了对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采购的基本要求,供应商在报价、制造、调试及后续质量保障工作中应严格遵循。
序号 | 物资名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40%) | 以采购订单为准,产品到货周期应在5天内,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3天 | 天津地区 | 最小送货量1000kg |
2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40%) | 惠州地区 | ||
3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92%) | 天津地区 | ||
4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92%) | 惠州地区 |
三、执行标准/规范
1、样品性能评价执行以下评定方法: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ISO 6353-1:1982)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HG/T 5749-2020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
四、设计/使用条件
无
五、技术要求
1. 产品技术参数1)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92%)
产品技术要求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技术要求 | 外观 | 白色粉末 | |
固含量(1g,120±0.1℃,4h),≥ | 92% | ||
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含量, ≥ | 75% | ||
pH(10g/L) | 10.0-11.0 |
2)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40%)
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固含量≥40.0 %,执行HG/T 5749-2020。
六、检测和试验
1. 合同签订后根据订单送货到厂时进行入厂前检测工作。检测合格后方能接收入厂。检测不合格按照《采购技术要求书》第九项相关要求执行。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 产品标识a) 产品包装上需有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时间、批次,保质期、毛重、净重等信息;
b) 产品需粘贴简易MSDS、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安全标签需符合国标GBT *****-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的要求;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不得使用A4纸打印,应为有塑料薄膜封装的印刷粘贴纸,不易掉色,粘贴牢靠;
2. 产品包装a) 固体包装要求25KG/袋,外套吨袋,吨袋编码及CCS或CCSI证书,具体要求见附表1;
b) 液体包装IBC桶,含包装到货价。
3. 产品运输a) 国五及以上车辆运输;
4. 产品存储产品储存稳定性良好,特殊存储要求应在投标时予以明确。
八、 技术文件
1. 卖方须提供的证书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等;
2. 产品MSDS,产品的MSDS需符合国标GB *****-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GBT *****-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的要求;
3. 产品使用说明书;
4. 产品的检验技术要求指标及产品的实测数据。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1. 进度要求
a) 应按照买方生产代表到货通知组织意见,按期,按量,按质实施送货,产品到货周期应不超过5天,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3天。
b) 卖方受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期到货的,应于客观因素出现后24小时内向买方通告,并书面形式明确影响程度和预计到货时间
2. 验收
a) 送货人员必须劳保配齐(安全帽、防静电服衣服裤子、防砸鞋、手套);
b) 现场要求:送货人员抵厂后,应第一时间到买方门卫室登记并领取排号。现场装卸货过程需接受入厂安全培训,服从现场库管员指挥,现场管理要求。原料货物不应码放超过两层或超出叉车卸货高度,对于现场人员判定装卸货过程可能出现安全风险或隐患情况,买方可暂停作业,待卖方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作业活动;
c) 携带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随货物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送货时需带送货单、MSDS、出厂质检报告合格单,送货单需附带到货通知的立项号或合同号。附带氯含量的第三方测定报告);
d) 符合第七项产品标识要求;
e) 货物到货后,买方库房管理人员将按库房管理规定开展到货数量、包装要求稽核工作,并同步开展入库前质检工作。待上述工作通过后,买方即完成办理验收入库工作。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需根据买方指定人员通知要求意见,完成退、换货工作;
f) 满足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参数的具体检验指标要求。
3. 交货地点及验收人
渤海: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港虹路与海港路交口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惠州: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八路买方库房;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产品现场应用期间,卖方技术配合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对于非不可抗力响应逾期的,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十一、质量保证
1.以批次货物验收双方签字确认日期计,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
2. 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满足存储条件下,产品的包装和质量应满足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内不满包装和质量要求的按照退换货处理;
3. 连续2批或以上质检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4.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调整中标产品组分和使用材料标准,对于擅自调整的,在合同款中扣除我方损失金额;
附表1:化学原料包装物标准 | ||||
标准要求 | 包装形式 | |||
25KG/40KG包装桶 | 25KG包装袋/吨袋 | 200KG包装桶 | IBC药剂罐 | |
大盖严紧 | √ | √ | √ | |
表面干净 | √ | √ | √ | √ |
无破损 | √ | √ | √ | √ |
标识清晰 | √ | √ | √ | √ |
化学品安全标签符合GB*****-2009要求 | √ | √ | √ | |
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 √ | √ | √ | √ |
到厂日期 | √ | √ | √ | |
合格证 | √ | √ | √ | √ |
药剂简述 | √ | √(中文) | √ | √ |
药剂毛重 | √ | √ | √ | √ |
药剂净重 | √ | √ | √ | √ |
顶上喷药剂名称 | √ | √ | √ | |
四周喷药剂名称 | √ | √ | √ | √ |
四周喷厂家名称(简称) | √ | |||
需回收的四周喷“回收” | √ | |||
两寸快速接头一体式球阀出料口 | √ | |||
出料口带封盖 | √ | √ | ||
注: 1、“√”请严格执行。 2、包装物回收:卖方每次送货后应及时组织包装物回收,一般不应超过30个。否则,买方有权自行组织处置。 3、如卖方未按上述包装物标准组织送货,买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
窗体顶端
3、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4年2月5日17:00前,在计划公告意见反馈处填报参与意向即可。
联系人:黄金鑫 ;电 话:022-********
窗体底端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标签: 海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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