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横镇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甲供材料(污水处理)货物类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FJHCCG【2024】018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横镇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甲供材料(污水处理)货物类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57400元,招标人为南平市
延平区大横田利供应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大横镇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甲供材料(污水处理)货
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574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横镇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甲供材料(污水处理)货物类采购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横镇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甲供材料(污水处理)货物类采购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
4.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1、供应商尚未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度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财
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
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
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投标人
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
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9日16时00分到2024年02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盖章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亿发建材城8幢10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
一概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建材城8幢10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建材城8幢10
号)
七、其他
投标邀请
受南平市延平区大横田利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大横镇大
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甲供材料(污水处理)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JHCCG【2024】018号
2.项目名称大横镇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甲供材料(污水处理)货物类采
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36574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36574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大横镇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甲供材料(污水处理)1.003657400批工
业否
4.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4.1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的补充说明1、供应商尚未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度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财
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
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
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投标人
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
物),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4日,下午16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盖章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
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建材城8幢10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
币,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30000元: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
作日17:30: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公对公转账方式,详见附件1投标
保证金转款账户信息。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2月20日09:30:00前投
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建材城8幢10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地点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亿发
建材城8幢10号)。
9.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联系人
采购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田利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前街15号
电话:13950683755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建材城8幢10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139606951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田利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前街1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9506837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建材城8幢10号
联系人:
韩女士
电
话:13960695129
电子邮件:403105161@qq.com
富杨
印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7
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