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临时用地招租信息2024年第1期

土地储备临时用地招租信息2024年第1期

土地储备临时用地招租信息 (202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01-29 15:04 来源:南宁利东投资有限公司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国有土地,南宁利东投资有限公司对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管理的国有土地经营权进行竞价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一、竞价招租地块情况

(一)地块一

地块位置:武华大道与新庆北路交界处西北侧(金美纸业项目西北侧)。

地块面积:85.10亩,其中鱼塘面积10.17亩。

土地现状:土地性质为农用地。

地块使用条件:该地块只能用于种植短期农作物及鱼塘养殖。租赁期限1年,租金按农用地300元/亩/年、鱼塘500元/年/亩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如开发区无项目使用,且租户无违约的可续租,租金逐年递增5%,续租次数不超过3次,3次之后通过再次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续租期是一年一签。

(二)地块二

地块位置:宝源北路与长岗大道交界处东北侧(食用菌种植基地北侧)。

地块面积:223.59亩。

土地现状:土地性质为农用地。

地块使用条件:该地块只能用于种植短期农作物。租赁期限1年,租金按300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如开发区无项目使用,且租户无违约的可续租,续租租金逐年递增5%,续租次数不超过3次,3次之后通过再次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续租期是一年一签。

(四)地块三

地块位置:武华大道与定标北路交界处西北侧地块。

地块面积:45亩。

土地现状:土地性质为农用地。

地块使用条件:该地块只能用于鱼塘养殖。租赁期限1年,租金按500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如开发区无项目使用,且租户无违约的可续租,续租租金逐年递增5%,续租次数不超过3次,3次之后通过再次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续租期是一年一签。

(五)地块四

地块位置:狮山北路与长岗大道交界处东北侧(东盟中学北侧)。

地块面积:504.06亩(核算租金面积按可耕种面积核算)。

土地现状:土地性质为农用地。

地块使用条件:该地块只能用于种植短期农作物。租赁期限1年,免租金1年。该地块内有浮石、地面长满杂草、速生桉等作物,由租户自行清表。如开发区无项目使用,且租户无违约的可续租,续租租金按300元/亩/年设定,租金逐年递增5%,续租次数不超过3次,3次之后通过再次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续租期是一年一签。

(六)地块五

地块位置:武华大道与定丰路交界处东北侧地块。

地块面积:29.15亩。

土地现状:土地性质为农用地。

地块使用条件:该地块只能用于种植短期农作物。租赁期限1年,租金按300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租赁期限到期后,如开发区无项目使用,且租户无违约的可续租,续租租金逐年递增5%,续租次数不超过3次,3次之后通过再次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续租期是一年一签。

(七)地块六

地块位置:武华大道与定丰路交界处西南侧地块。

地块面积:42.71亩。

土地现状:土地性质为农用地。

地块使用条件:该地块只能用于种植短期农作物。租赁期限1年,租金按300元/亩/年作为起始价进行公开竞租。租赁期限到期后,如开发区无项目使用,且租户无违约的可续租,续租租金逐年递增5%,续租次数不超过3次,3次之后通过再次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续租期是一年一签。

二、招租公告期:自2024年1月30日起至2024年2月4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有意参与竞租者应于公告期结束前携带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向南宁利东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5栋211室)提交竞租报名申请。

四、竞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租该地块。竞租户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按照标的地块租金底价的10%进行缴纳,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缴纳)后,方可取得参加竞租投标资格。

五、竞租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选定承租人。地点:南宁利东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华强科技孵化园5栋212室)。联系人:龙工,电话:0771-*******。具体竞租时间另行通知。有意者应按时出席,届时迟到或缺席者,将视同自愿放弃竞租资格。

六、现场竞价规则:上述地块均按现状出租(不包含地上建、构筑物及青苗),实际可耕种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本次竞价采用明投(竞投)形式,起始价为竞投底价,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有一位竞租人参与,该竞租人即为承租人。竞标加价幅度:举牌一次加价10元。

七、签订租赁合同: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清相关费用,如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清相关费用的,视为自愿放弃处理,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中标者办妥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等租赁手续后,按照合同要求重新缴纳中标地块的合同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凭票据到我公司办理退回投标保证金手续。未中标的竞租人凭票据到我公司办理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手续,投标保证金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

南宁利东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地块位置示意图:

地块一

 

地块二

 

地块三 

地块四

 

地块五 

地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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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储备 临时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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