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京01破10号关于公开选聘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单位的邀请函
2022京01破10号关于公开选聘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单位的邀请函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4日作出(2021)京01破申6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天诚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14日指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进展,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将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诚集团基本情况
天诚集团成立于1990年6月16日,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路1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晓东,注册资本*****.7万元。公司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从事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业务;棉、麻、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仪器仪表、机电设备、通信设备、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化工材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金属材料、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文教体育用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焦炭的销售;服装制造;计算机租赁及应用服务;电子设备及通信设备修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评估工作范围
1.开展天诚集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协助管理人确认资产权属关系;
2.完成天诚集团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包括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资产清查、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等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各类评估报告并对各类评估报告调整事项出具补充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天诚集团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补充、解释、说明;
4.对天诚集团超过报告有效期限但仍需要使用的评估报告,须根据各企业实际工作需要再次更新数据、出具可使用的报告;
5.根据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天诚集团债权人会议并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问题解答;
6.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天诚集团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及咨询服务。
7.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应具备相关评估资质,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2.报名单位与天诚集团不存在利害关系;
3.评估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且团队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担任企业破产清算评估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
4.近3年具有企业破产评估业务的相关业绩不少于5件;所从事的破产案件的债权申报总额不少于1亿元或者资产变现价值不低于5000万元;
5.评估机构应为列入北京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四、承诺事项
1.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内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按时出具符合管理人要求的评估报告;
3.报名单位同意,先行出具专项评估报告,评估费用在破产财产处置完成,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分批或一次性支付;
4.一旦被选定为天诚集团的破产清算评估机构,应在签订评估合同并取得全部评估材料后的30日内出具一式八份纸质评估报告。
五、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0日17:00;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评估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需按照选任评估机构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彩色扫描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彩色扫描件,仍在北京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材料,业绩简述,报价函;
3.报价函:报名材料还应包括报价函,报价函无固定格式,但应包括计费依据和报价金额。
4.邮件主题和申报材料均按照“评估机构报名材料+单位名称”命名;
5.申报机构需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
6.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律师
联系电话:157*****064
电子邮箱:tianchengjituanlr@163.com
七、选取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破产业务业绩、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
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选任评估机构申请书
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管理人: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管理人选任评估机构公告。我单位符合管理人公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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