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城区绿地及附属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服务

泰兴市城区绿地及附属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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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城区绿地及附属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1*****2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城区绿地及附属基础设施工程已由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泰委办发[202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城区绿地及附属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水双河及公园、东郊公益林、南郊西苗圃及334省道护林等。

2.2建设规模:工程费约1028万元/年,泰兴市城区绿地及附属基础设施管养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养护范围内的行道树及绿地覆盖区进行管养,还包括广场、园路、停车场的杂草清除、清扫以及园林景观配套设施等的日常看护、保洁,对因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苗木及时进行补植等。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

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

估算价

计划

工期

321*****240*****

泰兴市城区绿地及附属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服务

泰兴市城区绿地及附属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实施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视、问题整修整改、零星工作量计量与验收、养护考核、资料档案管理、养护移交与配合结算审核等。

监理服务期:与养护期限同步(工期暂定为3年),以实际开工为准,缺陷责任期中无条件配合。

单价17.23万元/年;总价51.69万元。

3年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监理费用,支付比例为年度监理费用的50%,如履约不足一年的,监理费结算=(投标单价/12)×实际履约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兴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01月-2023年1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需携带下列资料在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方式: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06日 09 时 0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http://ggzy.taizhou.gov.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 系 人:封海军

电 话:151*****7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 系 人:房金兰

电 话:152*****6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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