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民政局泾源县2024年度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泾源县民政局泾源县2024年度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泾源县2024年度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泾源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8: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众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工程咨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0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众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工程咨询)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会东
项目联系电话 0954-*******
采购单位 泾源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固原市泾源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会东 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众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工程咨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彩彩 181*****191

项目概况

泾源县2024年度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号工程咨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BZB-2024-001

项目名称:泾源县2024年度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政府购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一标段购买内容:一是对7个乡镇96个行政村和3个城市社区的在册保障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全面信息核查,准确率100%;二是摸清我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及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跟踪走访等工作,准确率100%,每月至少摸排1次。建立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好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工作;三是依托2023年建成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驻点的方式在各乡镇、村(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社会福利政策宣讲,大型集中宣讲不少于3次,分乡镇宣讲不少于7次。对各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对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四是针对家庭困难、病残、监护缺失等特殊群体儿童开展家庭监护评估和监护监督等工作,并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每年提供个案服务不少于35个,开展小组活动不少于42节,开展帮扶、集中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不少于7次;五是结合各乡(镇)实际打造3个程序规范、活动多样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体现泾源县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购买服务的服务成效。政府购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项目二标段购买内容:负责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巡检指导,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项目巡检,全年巡检不少于6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对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信息准确率进行核查,按照不低于50%比例进行抽检,综合评估项目实施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承接主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包括中期评估及末期评估),并召开项目总结会议。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号工程咨询

方式: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号工程咨询-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工程咨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工程咨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源县民政局     

地址:宁夏固原市泾源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马会东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西南新区荷花苑东门22-11工程咨询            

联系方式:杨彩彩 181*****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会东

电 话:   09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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