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高新区人才服务大楼北侧停车场及南侧小型广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东高新区人才服务大楼北侧停车场及南侧小型广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人才服务大楼北侧停车场及南侧小型广场改造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华尔康内。
(2)工程规模:生态停车场、小型广场改造工程。
(3)招标预算价(含税价):69万元整。
(4)计划开工:接业主通知后2天内进场,工期为20天。
3、本工程的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工程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全额垫资,经业主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个月内,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支付工程价款的30%,第三年经第三方审计后付清工程余款。
4、投标人资质及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与复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以及参加开标前的资格复审时,都须提供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开标时,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注册的一、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主要施工人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证书;
(7)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相关业绩;
(8)提交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人书面承诺原件,承诺未借用或挂靠资质,并承诺报名时的“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参与施工的全过程。如若发现未履行其承诺,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
(9)有良好信誉,业绩突出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0)由泰兴市城东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
5、请申请人于 2016 年4月16日17 时30分前到泰兴市城东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高新区2楼规划建设局规划科内)报名,报名费500元(不退)。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工程招标预算价的10%,共¥15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则退款不计息),缴纳形式:转账(报名费与保证金一起转至智光账号),户名: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帐号:****************096394,开户行:农商行城东支行。
6、所有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预算价的90%,否则,按废标处理。
7、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若3家以上单位(含3家)报名,则各投标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自行报价封存;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以上活动均在泰兴市城东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联系人:何世译电话:0523—********151*****329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6日
泰兴市城东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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