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三院区未污染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比选公告重新采购

浙江省中医院三院区未污染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比选公告重新采购

浙江省中医院为保障我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得到合理处置,就未污染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概况
根据相关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未污染输液瓶(袋)须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有偿回收、处置,为保障我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得到妥善处置,现需比选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完成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为提高采购效率,如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只有2家的,2家继续进行比选;如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的,则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金额:3.80万元;服务期:两年。
单价采购,按实结算,服务期内每半年结算一次。
三、 项目内容
1、 本项目的输液瓶(袋)包括塑料输液瓶(袋)和玻璃输液瓶。具体回收、处置量如下:
(1) 塑料输液瓶(袋)约40吨;
(2) 玻璃输液瓶约130吨。
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
2、 此次开展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共涉及湖滨、钱塘、西溪三院区,具体地址如下:
(1) 湖滨院区,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54号;
(2) 钱塘院区,杭州市钱塘区9号大街9号;
(3) 西溪院区,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教路1号。
四、 供应商要求
1、 ▲资质要求:处置单位具有不属于医疗废物的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统一回收利用资质,入围浙经信绿色〔2020〕197 号、浙商务发[2020]44号文件可回收物企业名单并提供相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处置要求:
(1) 在接到服务需求后48小时内上门清点、称重和回收,在院工作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经营活动,遵守医院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2) 处置单位免费提供回收打包专用编织袋、回收记录册等。
(3) 处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规定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工作,保证回收利用合法依规。
(4) 处置单位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违法转卖等。
五、 比选所需材料
1、 单位简介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入围浙江省有能力利用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相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同类业绩证明(若有)
6、 报价表(见附件)
7、 处置方案
8、 其他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1-8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本,2副本),密封装订,装订处盖公司鲜章。
六、 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9日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供应商请发送报名邮件至szyycgb509@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未污染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报名+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需包含“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请于比选时递交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比选时间:2024年2月19日 15: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比选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54号门诊六楼会议室
5、联系人:寿老师(报名及接收响应文件),联系电话:0571-********
注:每个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请在确认自身健康的情况下参与比选。
浙江省中医院
2024年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 处置 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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