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乡及兵营镇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桃源乡及兵营镇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桃源乡及兵营镇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鄂发改投资[2015]3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竹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具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一标段: 竹溪县桃源乡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标段: 竹溪县兵营镇卫生院公租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2.2 施工项目规模:桃源乡卫生院公租房建设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066.1平方米; 兵营镇卫生院公租房建设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102.5平方米。

2.3 施工项目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申请报名。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资格审查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4.2 投标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的投标企业档案查询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上岗资格证等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 4 月15 日至2016年4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资料费用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6 日

9 时 0 分 ,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竹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

联系人:明先生 联系电话:180*****533

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775

日期:2016年4月15日

标签: 租房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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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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