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无人机和通航飞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型无人机和通航飞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型无人机和通航飞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型无人机和通航飞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河子市安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石河子高新区航空产业园临空装备制造东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草坪绿化面积(暂控)*****平方米

2.3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5元

2.4 要求工期和养护期:要求工期229 天,养护期自竣工之日起2年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项目管理能力,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类似业绩至少1项(类似业绩指2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或绿化种植工程,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以上工程安全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 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9.2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管理、代建、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参股或相互任职的;

3.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石河子市高新区新业路2-2号科技创业园天座16楼招标部报名。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注: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大写:零圆整),图纸押金每套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19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石河子市高新区新业路2-2号科技创业园天座16楼(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厚德善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南山新区科教路47-C1号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高新区新业路2-2号科技创业园天座1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楚中杰

联系人:万鹏飞

电话:166*****268

电话:139*****217

日期:2024年0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型无人机 景观绿化 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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