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山文化及下属子公司各园区楼顶发光标识制作安装项目竞价公告
师山文化及下属子公司各园区楼顶发光标识制作安装项目竞价公告
竟价开始时间: | 2024-01-30 09:03:54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2-01 10:00:00 |
竞价剩余时间: | 2天0时3分34秒 | 交货天数: | 竞价成交后15天内供货 |
项目编号: | JJ202*****007 | 项目名称: | 师山文化及下属子公司各园区楼顶发光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
采购人名称: | 南通师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状态: | 竞价中 |
商务要求: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本服务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包含货物费、管理费、运输费、上、下卸物料费、安装费用、税金、售后服务费等一切应有费用)。 2.支付方式: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使用一个月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税率为6%的合法增值税专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得使用虚假发票或伪造、变造的发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验收时甲方发现存在瑕疵或者尺寸、比例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整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制作事项。 6.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交的制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7.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开票信息以甲方为准。 | ||
技术要求: |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用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甲方认可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 ||
附件上传: | 明细表.pdf |
商品名称 | 商品参数 | 指定品牌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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