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置业分公司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二期项目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

十七冶置业分公司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二期项目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

十七冶置业分公司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二期项目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项目工程需要,现拟对工程需采购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项目(二期)需用塔吊20台;WA6015-8A:1台;QTZ80-(W6012):15台;WA6013-6A:4台;SC200/200EB-A施工升降机:30台。以上为初定数量及型号,招标单位提供初拟的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布置图,投标人根据布置图进行优化方案及提出合理性建议(包括塔吊型号、塔吊基础活动基础还是固定基础等内容)。

设备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塔式起重机合同到期后,招标方因工程需要继续使用,合同继续适用。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需要的模板、钢筋、砼、周转架料、钢结构及半成品、装修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等的吊装、转运。

投标单位全面负责组织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拆)、及加降节作业,并负责安装后塔式起重机安检验收(包括定期检验)及其使用过程中对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管理工作,保证招标单位施工对塔式起重机作业正常运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

1.2工程建设地点:中国十七冶集团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二期项目

1.3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需要的模板、钢筋、砼、周转架料、钢结构及半成品、装修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等的吊装、转运。投标单位全面负责组织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拆)、及加降节作业,并负责安装后塔式起重机安检验收(包括定期检验)及其使用过程中对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管理工作,保证招标单位施工对塔式起重机作业正常运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

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二期项目塔吊、施工升降机设备需求情况

序 号

设备名称

型 号

暂定工期 (月)

建筑高度(m)

要求臂长

(m)

施工部位

台数

备注

1

塔吊

QTZ100(WA6013-6A)

6

23.4

60

D3

2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

2

塔吊

QTZ100(WA6013-6A)

6

21

60

A8、A9

2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

3

塔吊

QTZ125(WA6015-8A)

6

21

60

A10

1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

4

塔吊

QTZ80(WA6012-6A)

6

21

60

A11、A12、A13

3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

5

塔吊

QTZ80(WA6012-6A)

6

21.9

60

A14

2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

6

塔吊

QTZ80(WA6012-6A)

6

22.25

60

D13、D14

3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

7

塔吊

QTZ80(WA6012-6A)

6

17.4

60

D15.D16

3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

8

塔吊

QTZ80(WA6012-6A)

6

54.5

60

D17

2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建筑高度超30m自备电缆为移动小车式

9

塔吊

QTZ80(WA6012-6A)

6

21.9

60

S3、S4

2

自带塔吊防碰撞系统

10

施工升降机

SC200/200EB-A

4

见序号1-9

/

D3、A8~A14、D13~D17、S3、S4

30

自带人脸识别系统

合计

50

1.4暂定租赁期:塔吊6个月、施工升降机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需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塔吊品牌为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徐工,施工升降机品牌为中联重科、徐工)设备性能良好,要求塔吊出厂年限在3年以内,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在3年以内(附相关出厂证明)。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5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郑州财经学院航空港校区二期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 2日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城建分公司

联系人:吴炜 电 话:0555-*******

招 标 部 门: 十七冶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天宝路588号

联系人:李琼 电 话:0555-*******

时 间: 2024年01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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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航空港校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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