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中介机构选择项目—财务审计类A类库、—财务审计类B类库、—资产评估类A类库、—资产评估类B类库、—税务类A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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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中介机构选择项目[财务(审计类)、资产评估类、税务类]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兴华招采(20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精神,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择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中介机构。
一、项目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本次招标范围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采购中介机构服务事项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工程建设项目除外),且单笔金额在 50 万元(不含)以下的行为。本项目分为3包:
包1:财务(审计类)(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财务、审计业务,财务尽调,一般性财务审计,常规性财务咨询服务等),具体业务分类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包2:资产评估类[包括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证券期货价值评估、与年报审计相关的评估事项、企业价值评估、一般性资产评估项目等],具体业务分类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包3:税务类(包括年度性税务清算汇缴服务、各类税种清算及税务咨询等服务),具体业务分类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2.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止,若服务项目工作已按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开展,但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的,由中标人继续完成后续的服务项目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取得法定中介服务资质,并正常经营。
2.公司或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地在浙江省区域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且执业或经营三年以上。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以执业活动相关的处罚,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4.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法律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可优先条件且不受本条第2款的限制,但须承诺到达现场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长不超过 24 小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应为从事企业清产核资、审计、财务尽职调查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A 类库为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名单内的机构,B 类库为不在备案名单内的机构。
投标人应具有 5 名以上(含 5 名)具备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会计师(审计师)。同时,各会计师事务所推荐的财务顾问应具有 5 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审判机关的司法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和在投标企业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包2:投标人应为从事资产评估事项的评估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A 类库为具有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机构,B 类库为不具有证券期货评估资质的机构。
投标人应具有 5 名以上(含5 名)资产评估师;若评估机构同时具有房地产及土地类评估资质,应同时具有 5 名以上(含 5 名)房地产估价师及 5 名以上(含5 名)土地估价师。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和在投标企业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包3:投标人应为从事税务咨询、尽职调查事项的税务师事务所(公司), A 类库为具有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服务经历并具有 10 年(含)以上行业咨询(税务)服务经验的机构。
投标人应具5 名以上(含 5 名)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A 级事务所资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评定为 TSC5 级。同时,各税务师事务所推荐的税务顾问应具有 5 年以上从业经验、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服务经历、专业能力较强,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审判机关的司法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和在投标企业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0日-2月5 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发售期满后不允许其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
(3)方式:线上获取;
1)投标人完成“”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后,获取账号登录至“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从“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领取文件的项目获取;
2)潜在投标人只有通过“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通过“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特定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书、服务经验等资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邮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8-*******,E-mail:********@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项目有3个包,包1和包2均设有A类库和B类库,包3设A类库。投标人可参加同包号下各库的投标,但只能推荐同包号下其中一类库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同时参加A类库、B类库的投标,若投标人被推荐为A类库的中标候选人,则投标人只参加B类库的评审,不推荐为B类库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只参加A类库的投标未参加B 类库的投标,也没有被推荐为A类库的中标候选人,则其必须自动进入B类库评审(进入B类库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计取)。
如A类库有效投标人少于4家或B类库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该类库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见下表:
包号 | 库别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包1、包2、包3 | A类库 |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10家时,入围单位数量为6家;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7-9家时,入围单位数量为5家;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4-6家时,入围单位数量为4家。 |
B类库 |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11家时,入围单位数量为7家;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8-10家时,入围单位数量为6家;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5-7家时,入围单位数量为5家。 |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lsygcg.com/)上发布。
六、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要求编制;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bszn/sec.html: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或加qq**********获取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投标[现场开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丽水兴华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地址:丽水市中岸48号
电 话:0578-******* 电话:188*****779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人:江丽燕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
标签: 服务类中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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