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年度处置采购公告

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年度处置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

二、采购单名称: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年度处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2-06 10: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12-31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陈治松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7-********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废矿物油年度处置 14 接通知后五个日历天内清运处置。 乐清湾拖轮码头、七里拖轮码头、或温州台州地区指定修理船厂 废矿物油回收后,投标人需提供海事部门认可的废油接收证明和废油转移联单。按批次结算。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其他(废矿物油回收后,按实际重量结算)

十二、其他内容:1、投标人为公司或个体经营户,报价材料内附报价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船舶港口服务”,海事局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报备书”;法人代表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做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投标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竞买成功,在收到处置单位成交通知后,双方签订废矿物油委托处置协议书,及其他相关协议(合作伙伴合规承诺书等)。 4、废旧物资清运完毕后,及时清理场地,地面不得留有油污、杂物等,最终清理效果需得到处置单位的认可。 5、中标人需严格遵守处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清运过程服从处置单位现场人员的管理,做好人员和车辆的备案,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处置单位的利益。 6、废矿物油回收后,中标人需提供海事部门认可的废油接收证明、废油转移联单。7、竞买成功后,如违反以上竞买人须知第3、4、5、6条规定,处置单位有权单方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列入本单位相关废旧物资处置活动的黑名单。8、该项目报价两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发布日期:2024-01-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矿物油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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