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城区道路花箱维护托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城区道路花箱维护托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城区道路花箱维护托管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区道路花箱维护水平,让城市更加美丽、宜居。由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询价实施城区道路花箱托管维护,为确保询价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名称:2024年城区道路花箱维护托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询价采购范围:城区及绮陌大道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3、最高竞谈限价:人民币******.00元
三、路段及规格:
城区、绮陌大道花箱(含鲜花)现状。(详见附件)
四、服务要求:
1.包括花箱日常维护、刷白(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及重要时段的临时安排)、破损更换(修复);花箱内绿植施肥、松土、浇水、修剪、保洁、除草、绿化补种、病虫害防治等(养护标准参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执行);
2.做好必要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应急任务。
3.按要求完成涉及以上工作内容的联动等投诉件或反映件。
五、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考核方式及标准:
采购方对成交方维护的道路隔离花箱实行一月一考核,除按月考核外,采购方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考核、定期检查等方式对托管花箱内绿植进行养护质量考核及奖惩(以下所涉及到的扣除维护托管费为日常花箱内绿植维护托管费)。
1.日常检查是指采购人不定期对托管花箱内绿植养护质量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抽查,同时接受其他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市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养护中存在的问题,采购人以《花箱维护问题告之单》的形式向维护企业发出整改,并要求维护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和反馈工作。对省市县检查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不落实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的养护费进行处罚;对社会影响恶劣、造成重大维护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省市县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罚:省市县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核实为维护方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维护托管费5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1000元/件扣款;对发现的因维护不到位的问题,维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维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10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告之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月15%日常维护托管费,影响严重的,终止维护托管合同。
2、专项考核是指对日常养护中绿化工人作业在岗率、施肥、浇水、植物修剪、设施维修、补植、病虫害防治、应急响应等大的养护作业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大的养护作业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养护企业,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的养护费进行处罚。
考核标准:花箱内植株整体效果要求缺株倒伏的花苗≤7%,枯叶、残花量≤5%;生长势要求植株生长基本健壮,茎干粗壮、基部分枝强健、蓬径基本饱满,株高一致;排灌要求暴雨后0.5天内无积水,植株基本无失水萎焉现象;病虫害防治要求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植株受害率≤8%;杂草覆盖率≤5%;补植完成时间≤7天。花箱要求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及各项设施完好无损;损坏后修复时间≤3天;
扣款标准: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一项扣除当月2%日常维护托管费(依项累计),并向维护企业下达《花箱维护问题告之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和反馈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按照当月应扣日常绿化养护费的2%/天的标准进行累计扣款,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后结束。
3.定期检查是指每月由采购人负责人牵头,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城区托管花箱(含绿植)进行养护质量定期检查。城区托管花箱(含绿植)养护质量检查通报每月开展一次,并由采购人予以点评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支付当月维护托管费。
检查考核(百分制)得分在92分(含)以上的路段为达标(合格)单位,可全额拨付当月维护托管费;90分以下及受到《花箱维护问题告之单》告之的为不合格路段,将按规定在当月维护托管费中扣除相应维护费,累计扣完当月的管理维护费为止。
七、款项支付方式:花箱托管维护期间实行一月一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当月托管维护款。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报名提供的资料
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企业;
2、凡正式注册登记的园林、花卉种植类企业均可报名;
3、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报名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九、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园林绿化股。
十、资格审查要求
需现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公章、报价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十一、报价方式及中标人的确定
1.采取“现场报价,现场公布报价结果,同等条件下价格最低者得”的模式确认中标单位。
2.中标人以远低于该类项目费用的报价竞标成功但不能按项目要求保证完工并验收的,存在恶意竞争嫌疑,视为恶意竞标,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该项目的报价资格。
十二、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介: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站
十三、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桂园居八大碗旁(原环境卫生管理站)
3.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709;
王先生,联系电话:135*****029;
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城区花箱分布表
序号 | 路段 | 花箱数(个) | 杜鹃(棵) | 茶花(棵) | 备注 |
1 | 鱼山路 | 144 | 2880 | 0 | |
2 | 双堰路 | 112 | 2240 | 0 | |
3 | 县委门口 | 30 | 660 | 0 | |
4 | 新华路步行街 | 57 | 0 | 0 | 红叶石楠 |
5 | 文腾大街 | 54 | 1080 | 0 | 含人行道花池 |
6 | 金北路(万都至文腾街路口) | 469 | 830 | ||
7 | 金中路(文腾街路口至原老车站) | 969 | 430 | ||
8 | 绮陌大道(含铁艺花盘及花箱) | 48组 | 0 | 铁艺花盘每组3个、桥头铁质花箱 | |
9 | 官塘桥 | 78 | 1560 | 0 | |
合计 | 1961 | 1260 |
标签: 城区道路花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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