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钢板、角钢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3-JC-2016-0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庐铜铁路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因2016年4月5日招标公告投标人少于3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庐江至铜陵铁路位于安徽省中南部,线路自既有合九线柯坦站引出,跨合界高速公路后,在高岗村设张旗杆站,然后线路分别跨舒庐干渠和合铜高速公路,设庐江南站,出站后向东北方向而行,依次跨越黄泥河、瓦洋河,在龙桥以南设龙桥站,经化工园以北,跨过黄屯河进入无为县境内,而后依次跨越杨塘河、郭公河,至田埠村设洪巷站,出站后线路经泉塘站以北、跨永安河后再襄安镇北侧设襄安站,于姚沟站东北侧设无为站,在石板洲与合福铁路共跨过长江至铜陵县境内,本线向西与合福铁路分离,上跨拟建的朱家咀至永丰公路,从在建的合福铁路南引桥181号和182号墩之间下穿后折向南,于在建的高速公路和合福铁路之间向南,至铜陵北站移动设上周村站,出站后从宁安城际黄浒特大桥173号和174号墩之间下穿、上跨321省道、与钟鸣站东咽喉引入车站,后利用既有芜铜铁路至于铜陵站。同时在上周村以南修建与芜铜铁路芜湖方向的联络线。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12]24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角钢招标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建筑钢材)生产厂须具备年产3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投标产品(建筑管材)生产厂须具备年产8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资料。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1.8角钢满足国家标准:********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YLuymdnjI--bIi4WUvYETgN-TLwGUv3EnHDkrjT1PjmL" target="_blank">GB/T 706-2008;钢板满足国家标准:********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d9mHN--bIi4WUvYETgN-TLwGUv3EnWnLPj6sPHT3" target="_blank">GB/T 709-2006。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至2016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不能现场购买的可将上述资料发送电子邮件至********7@ qq.com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请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号。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内容,以电汇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9日10:0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机关西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6年5月9日10:00时。
6.2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机关西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8.联系方式
8.1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8.1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系人:黎幼平 186*****712 纪晓美 186*****666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
邮箱:********7@qq.com
8.2招标人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账户: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湖北十堰武当路支行
开户账号:172*****040000150
8.3物资使用单位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庐铜铁路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姚沟镇
联系人:刘彦兴 186*****371
邮箱:********1@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